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资产处置审批表.docx
GDGM-QR-18-032-C/0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资产处置审批表 使用部门: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原值(元) 净值(元) 取得日期 资产来源 入账日期 处置类型 到期报废□ 报损□ 出售、出让、转让□ 置换□ 处置原因 资产管理员: 资产处置 鉴定小组 部门负责人: 原单价 10 万元以上 月 日 处置意见: (原单价 10 万元以下 的由部门组织鉴定, 年 年 月 日 鉴定人员签名: 的由资产主管部门 牵头组织鉴定) 招标采购及资产 管理中心意见 主管资产 校领导意见 经 年 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日的学校办公会批准,同意报废(附会议纪要)。 学校办公会 批复 年 月 日 注: (1)原值单价 10 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需两人或以上) 进行鉴定,涉及下面类别的固定资产需有相应归口鉴定部门的人员参与: ①家具、空调类: 总务后勤部;②电脑、网络类:信息中心;③实验、实训设备:实训中心 (注: ①、②类外的实验 实训设备);④图书、档案类: 校长办公室、图书馆;(2) 原值单价在 10 万(含)元以上的资 产需报资产主管部门,由资产主管部门牵头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但国家有强制报废规定 的特种设备(如电梯、压力容器)、车辆等除外;(3) 资产现状的描述必须包括资产外观是 否完整、功能有否缺失、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已被淘汰不再用、升级或维修能否改进 或有否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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