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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推广食品包装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

西安日报2021-06-04 08:09

6月2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针对部分食品包装标签标注的食用期限“找不到、看不懂、算不准”问题,省市场监管局推广食品包装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方便消费者易于识别食品保质期。

推广食品包装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即指导企业在不违反标签法律的规定、不影响现有包装标签的使用、不增加企业生产成本的前提下,在其生产的食品包装标签上增加“请在××××年××月××日前食(饮)用”的标注。据介绍,在推广过程中,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按照“标准合规、先行先试、示范带头、全面推进”工作原则,在各类食品品种中选择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食品生产企业率先推进食品包装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同时,制定《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包装标签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的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引导企业快速推进。截至目前,全省20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已在食品包装标签上增加“请在××××年××月××日前食(饮)用”标注。市场问卷调查显示,食品包装标签上增加“请在××××年××月××日前食(饮)用”标注,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可和好评,有利于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助推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提升。(记者南江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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