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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立即行动开展多项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工作

鄠邑区人民政府2021-06-10 19:13

按照6月7日15时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鄠邑区采取以下五项措施落实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工作:

一是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街道、各部门要求同心协力,切实做好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二是由区政协副主席、生态委办主任管永华带领生态环境分局、区投资工信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鄠邑建设集团,对市政涉VOCs排放作业、加油站卸油作业、汽修喷涂作业错时生产情况,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各单位均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三是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由邢强副局长带队,对工业企业、机动车尾气等进行检查,5家企业均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检查各类车辆65辆,其中超标车2辆,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修车上线复检,并督促车主要加强环保政策的学习,保证车辆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四是区城管局出动人员32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出土工地7处,回填点6处,全面管控区内渣土拉运行为,未发现沿路抛洒及无证运输情况。五是区交通局检查维修企业4家,全区涉及喷烤漆房维修企业“一厂一策”公示栏已安装到位,并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落实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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