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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丰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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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文件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丰科信发〔2022〕9 号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丰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促进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发展,使高新技 术企业成为丰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根 据《北京市关于实施“三大工程”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 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丰台区支持高新技 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1 (此页无正文)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2 丰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高新技术企业是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加快科技成 果转化的主力军,是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为贯彻 落实《北京市关于实施“三大工程”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高新技 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促进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提 质增量发展,使高新技术企业成为丰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 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有力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中 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经研究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筑基扩容”。对新认定或新 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扶持。对成功重 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简化政 策兑现程序,实现企业达标即享。深入实施“丰台区培育引进 高成长企业行动”(简称“丰帆行动”),建设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库,每年遴选200家以上优质潜力科技企业入库培育,开 展政策宣讲、资源对接和“一对一”辅导服务,支持其快速成 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条 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升规升强”。遴选符合条件 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市级“小升规”“规升强”企业清单,将 清单内企业纳入“服务包”工作机制,为企业配备服务专员, 主动推送市级、区级政策,做好辅导服务。根据丰台区《促进 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简称“丰九条“)和《关于支持 独角兽企业在丰台区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独角兽八 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租赁办公用房补贴、产业空间 3 支持、金融服务、上市服务等支持。梯次引进培育一批专精特 新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上市企业。 第三条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对获得国家、市级 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 等资质或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给予总额最高300万元扶持。企 业获得北京市科技重大项目资金扶持的,按照30%的比例给予 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发挥首都科技创新券、中小 企业服务券作用,对企业进行资金补助。支持新技术在区内示 范应用,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支持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第四条 引导社会力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 加 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孵化机构、科技类社会 组织专业孵化能力建设,促进企业快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推动一批老旧厂房、产业园区升级改造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服 务基地,打造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区。将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孵化 服务成效列入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认定条件,对 经认定的孵化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第五条 强化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服务保障。对高新技术企 业中纳入“丰泽计划”的优秀创新团队和人才,给予最高200 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人才在子女入学、落户、住房、医疗、 工作居住证、出入境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支持企业 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对首次获批的院士专家工作 站,给予50万元扶持,对首次获批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 4 30万元扶持。 第六条 深化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认定服务。上线“高新技 术企业申报预审系统”,开展企业自测评估和预审服务,提高 企业申报服务水平。深入落实“报备即批准”试点工作,支持 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开展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评审,加强企业申报的全流程指导服务,推进企业认定减 流程、减材料、减时限。 第七条 搭建高新技术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成立丰台区高 新技术企业协会,举办高企创新创业训练营,开展科技成果转 化及应用场景对接,提供投融资及贷款担保服务,推动人才、 技术、金融、市场等资源的有效对接。实施专委会建设工程, 对科技型会员企业进行分行业管理、分业施策、精准服务。搭 建高新技术企业与相关领域企业、行业组织、科研单位、投资 机构等之间信息交流互动的平台,形成多元高效、互利共赢的 合作模式。 第八条 加强信息化支撑和监督管理。搭建丰台区高新技 术企业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实现数据汇聚、政策推送、供需对 接、分析评价、监测预警等服务功能。结合丰台区优势产业空 间分布集聚情况,开展丰台区高新技术产业全景分析,引导特 色优势产业聚集。加强企业认定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过程全监 管、失信强惩戒,对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骗取、套取政策 和资金支持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 措施中涉及资金奖励相关政策细则,参见《丰台区促进高精尖 5 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关于支持独角兽企业在丰台 区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丰台区实施“丰泽计划”引才 聚才暂行办法》相关内容。本措施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 局、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如与丰台区 已颁布的政策相竞合,同类条款就高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 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6 2022 年 7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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