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关联交易信息)2021年8号 2021-02-04.pdf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 新华-北辰集团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涉及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关联交易信息)2021 年 8 号 根据《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 易》(保监发〔2014〕44 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新华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购买新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产”)发行的新华-北辰集团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新华资产运用公司委托资金投资新华-北辰集团基础设 施债权投资计划,公司与新华资产已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签 署《新华-北辰集团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购买新华-北辰集团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 划 6.0 亿元(人民币,下同)。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交易为公司投资于关联方发行的金 融产品,且基础资产不涉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运用类关联交 易,按照新华资产收取的管理费计算关联交易金额。本次关 联交易购买金额 6.0 亿元,期限 6 年,按照受托管理费率 38BPs/年预估,对应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为 1,387 万 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新华-北辰集团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为新华资产发行 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该计划 融资主体北京北辰会展投资有限公司,期限 3+3 年(双向选 择权),由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息全额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资金投向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项目 B25、B26 地块,用于项目偿还股东借款。新华-北辰集团基础设施债权 投资已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登记。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新华资产为公司控制的法人,新华资产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与新华资产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华资产成立于 2006 年 7 月 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110000789957546R,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19 层。新华资 产的经营范围包括: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 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规 定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作为定价原则,与市场上同 类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管理费水平基本保持一致。 (二)定价依据 公司未参与新华-北辰集团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 管理费率的定制过程,公司作为该债权计划的投资人,与其 他投资人均适用同一费率。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新华-北辰集团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管理费率为 38BPs/年,按照公司购买新华-北辰集团基础设施债权投资 计划 6.0 亿元,预计持有期间 6 年估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 预计不超过 1387 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次交易的结算方式为以现金方式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新华-北辰集团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经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生效 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8 日。协议有效期六年,投资计划到期 日为自投资资金划拨日起计算满六年的对应日,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7 年 1 月 29 日。受托人与融资主体均有权决 定投资计划于投资资金划拨日起计算的满三年的对应日提 前到期。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宜于 2020 年 1 月 25 日由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公室审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通过 OA 系统以会签的方式审 批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新华-北辰集团基础设施债权投资 计划的关联交易报告(关联报告 2021-【2】号)》。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 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 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 会有关部门反映。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4 日

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关联交易信息)2021年8号 2021-02-04.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