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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教办科技〔2016〕185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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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科技〔2016〕185 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 2016 年度高等学 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 通 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 2016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 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 号)转发给 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网上申报系统推荐单位用户名 和登录口令与往年相同,其它不明事项请与我厅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魏 地 涛 杨媛媛 电话:0371—69691667 址:郑州市正光路 11 号 D817 室(450018) — 1 — 2016 年 4 月 6 日 — 2 — 附 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 2016 年度高等学校科 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教技厅函〔2016〕3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调动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和科技工 作者、科研组织进行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促进高等 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加速我国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我部决定今年 5 月中下旬开始进行 2016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 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推荐 2017 年度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6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 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 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 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 3 — 二、基本条件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教技发〔2015〕1 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专利技术实施 和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 当是高等学校。 1.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 主要论著必须是 2014 年 6 月 1 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 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2.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 进步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 2 年以上。 3.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 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 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6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 已推荐 2015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 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 2016 年度高等 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推荐、审批程序 1.全部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 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高等学 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 — 4 — 荐意见,由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特等奖实行提名推荐制,由评审委员会从当年拟授予一等 奖候选项目中特别突出的成果提名推荐。 3. 青年奖实行提名推荐制,由具有推荐资格的提名单位或提 名人根据提名推荐要求向我部推荐,由提名单位或提名人填写青 年奖提名推荐书,撰写提名推荐意见。 4. 除我部和其他部委直属高校直接向我部推荐外,各省级教 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高校的审查、推荐,并在“高 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和“高 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的 主管部门处盖章。 2016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 数额不限。请各校及其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把关,切 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5. 推荐项目均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 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 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须发校公函与推 荐材料一同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四、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 推荐 2017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 关要求直接向我部推荐。推荐前均需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 — 5 —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 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五、推荐时间 1.各推荐单位可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 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 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23 日。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等请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报送至我部科 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联 系 人: 刘爽、马挺、杨健安(奖励) 姬冰(登记) 联 系 电 话 : (010)62514679 、 62510157 、 62514696 62514651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35 号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成果专利处 邮政编码: 100080 网 址: www.cutech.edu.cn 附件:推荐 2016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 术)的具体要求(网上下载) 教育部办公厅 2016 年 3 月 29 日 — 6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 年 4 月 11 日印发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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