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8)113号关于印发《中国传媒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pdf
中传研字〔2018〕113 号 关 于 印 发 《中国传媒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管理办法 (暂行)》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若 干事项的通知》(教研〔2018〕2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中国传媒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管理办法(暂 行)》。经 2018 年 4 月 17 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 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传媒大学 2018 年 5 月 15 日 -1- 中国传媒大学 校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 一、指导思想 (一)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规范直属高 校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若干事项的通知》(教研〔2018〕2 号)规定的各种事项,正确处理好管理工作和指导研究生的关系, 集中精力做好学校管理工作。 (二)学校在招生名额、研究生导师选任等方面,要将资源 配置向一线教师倾斜。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遵循这一原则,不与 一线教师争夺利益。在招生、导师选任等资源配置紧张时,要优 先保障一线教师需求,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 利益。 (三)担任研究生导师的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具有高尚师德 与人文情怀,遵循教学与育人规律,注重言传身教。要率先垂范, 做研究生导师的典范。 二、具体办法 (一)指导研究生人数。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指导在学研究 生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科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平均数,其中 指导在学博士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学科导师指导博士生数量 -2- 的平均数。确因工作需要突破上述规定的,由校领导班子集体研 究决定。 (二)校领导班子成员跨校指导研究生人数,计入其指导研 究生总数。 (三)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导师选任与考核、招收研究生的 情况,随一线教师一并公示。 (四)校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一般利用业余时间,不 得占用管理工作时间。 (五)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录取、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查 重、学位论文抽检和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环节中,加强对校领导班 子成员指导研究生情况的监督检查。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师德师风 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的,要从重处理。 (六)校领导班子成员招收及指导研究生情况须在年度考 核述职中报告。 (七)校领导班子成员若在任期结束后未达到退休年龄,并 回到教学科研岗位,学校给予一定的学术恢复期以及在招收、培 养研究生等方面的必要支持,保障其后续的学术发展(具体办法 另行制定)。 三、其他 (一)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解释。 (二)本办法发布后生效。学校原有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 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 中国传媒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4- 2018 年 5 月 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