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pdf
生产管理制度 一、生产管理条例 1、对准备生产加工的任务,生产部要填写生产任务报批单,上报主管领导。 2、实习工作指定人员发放生产任务号并填写生产任务批准单,返回生产部。 3、生产部根据生产任务批准单编写工艺文件和下达生产任务。 4、生产人员根据工艺规程加工生产,加工后将产品和工艺文件并交回,由生 产部负责产品检验和入库,工艺文件存档备查。 5、生产人员接到任务后,必须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6、生产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及时找技术人员解决。 7、生产人员的工作按工时定额计算,按月结算。 8、若出现加工没有生产任务号的情况,按干私活处理,按照实习工厂相关制 度进行处罚。 二、对外加工管理办法 1、工厂以外人员或客户需要生产加工,实习工厂办公室负责接待联系,上报 主管领导。 2、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工厂指定人员进行成本核算后客户可办理有关手续。 3、由工厂指定人员发放生产任务号并填写生产任务批准单,送生产部安排生 产加工。 4、生产部接到任务单后,准备相关技术文件,下达生产任务。 5、生产人员接到任务后,必须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6、完成任务后,生产部报主管领导。 7、客户必须先交费后再进行生产加工。对于特殊情况必须上报主管领导批准。 8、对金额较大(3000 元以上)的未带料生产加工任务,要收取定金,定金额 度不得低于材料费。 9、各种费用的收取,由工厂财务人员负责。 10、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