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理财新卓越稳健一年定开11号固收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pdf
平安理财新卓越稳健一年定开 11 号固收类理财产品 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属于定期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 品。本理财产品无特定存续期限,其产品风险评级为二级(中低)风险,适合向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理财”、 “管理人” )建议:风险承受能力为“进取型”、 “成长型” 、 “平衡型”、 “稳健型” 的客户适合购买本理财产品。 如个人投资者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 影响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 评估。 特别提示:本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本理财产品实际 收益,投资须谨慎。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投资者可能会因本《风险揭 示书》所列风险蒙受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无任 何产品收益并损失全部投资本金。请投资者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以下风险揭示内容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理财产品 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1. 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 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利率变化,投资组合运作情 况以及投资管理能力等的影响。如投资组合发生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 性风险等情形,投资者可能会因此蒙受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在发生资产违 约且无法正常处置等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无任何产品收益并损失全 部投资本金。 2. 利率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波动,该理财产品所投资 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可能面临市值下降的风险。 3. 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将承担一定投 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 4. 流动性风险: 在产品存续期间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可能面临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情形:一是投资者不能随时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在本产品存续期 内的非开放日,投资者不得赎回;二是在开放日,可能因达到本理财产品说 1 / 12 明书中约定的限制赎回情况,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并可 能导致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三是本理财产品投资金融市场或资产标的出 现流动性不足情况下,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进而造成产品净值波动、投资者承担赎回成本、实际赎回金 额下降或无法及时获取赎回款项的风险。 (1)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理财产品为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产品成立后每个投资周期约为【12】个 月,开放日为每个投资周期结束日。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按《产 品说明书》规定及管理人公告的开放日进行申购与赎回。在每个投资周期结 束日前,投资者所持有的产品份额无法提前赎回;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后,投 资者的未赎回份额自动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投资者需提前做好相关资金安 排。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有可能会发生《产品说明书》中所列示的拒绝或 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的情形,此时管理人有权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 回申请,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除外部不可抗力及市场交易安排 等情形,提示投资者重点关注以下可能出现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的情形: 一是投资者申购超过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发行规模上限、单笔 认/申购 上限、单一投资者持有上限等; 二是本理财产品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 投资者 持有理财产品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形; 三是合同约定暂停估值情形时; 四是本理财产品发生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情形。即单个申购、赎回期内净赎 回申请份额(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总数扣除有效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份额) 超过本理财产品开放日前一日份额的 10%时。 具体措施详见本产品说明书第四部分 “四、产品交易规则”。 (2)主要拟投资市场、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1)投资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标准化债权、非标准化债权、权益类、衍 2 / 12 生品类金融工具等。本产品主要投资于标准化资产,该类资产存在规范的交 易场所,运作时间长,市场透明度较高,运作方式规范,历史流动性状况良 好,正常情况下能够及时满足资产变现需求,保证理财产品按时应对赎回要 求。此外,本产品将投资一定比例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该资产暂无公开活 跃的二级交易市场,市场流动性水平相对有限。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请参见 《产品说明书》中产品投资有关描述。极端市场情况下,上述资产可能出现 流动性不足,导致理财产品资产无法变现,从而影响投资者按时收到赎回款 项。当遇到极端市场情况时,理财产品管理人会按照理财产品合同及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及时启动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投资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本理财产品直接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在开放日不得超过该 产品资 产净值的 15%。本理财产品持有的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在 开放日前一工作日内,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的 10%。 本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下一开放日,主体评级 以 AAA、AA+为主,并通过管理人有权部门审批,具有较好的信用资质,在开 放日之前一般可以顺利完成资产到期兑付,可以满足投资者正常赎 回需求。 本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投资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且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的资产,且上述资产比例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 50%的情形。 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其他特定投资标的资产流动性风险,请参见本风险揭示书 “特定投资标的风险”。 5. 管理风险:由于平安理财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 品的管理,导致本理财产品项下的理财收益降低甚至理财本金遭受损失。 6. 再投资风险:由于平安理财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实际投资情况、产品运营情 况等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因市场利率下滑,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再 投资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7. 信息传递风险:产品份额净值、产品提前终止、产品清算等事项,平安理财 按照《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相关公告,投 资者应及时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 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本理财产品信息,因此 3 / 12 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平安理财的有效 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平安理财。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平安理财联 系方式变更的,平安理财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 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8. 政策法律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 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 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提前终止。 9. 理财产品发行不成功的风险:认购期结束,如本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 产品设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平安理财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 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则平安理财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 立。 10. 操作风险:由于内部流程、人员和系统的不合规或失败、或者外部事件而导 致损失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内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 全原因、 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原因、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原因、营业中断和信息 技术系统故障等。 11. 不可抗力风险:指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将严重影响金 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理财 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的风险。 12. 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标准化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 产、衍生金融工具等资产,因此有可能由于发行主体或交易对手信用状况恶 化导致交易违约,致使本理财产品到期实际收益不足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本金 损失,该种情况下,平安理财将按照投资实际收益情况,并以资产变现实际 收到的资金为限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收益 减少乃至本金损失的风险。 13. 估值风险:本理财产品按《产品说明书》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本理财产品 估值与实际变现价值可能发生偏离,投资者应知晓该风险。本理财产品管理 人估值仅作为参考,本理财产品管理人不承担第三方再次使用该估值引发的 其他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其估值日截止时点能够取得 4 / 12 的最新份额净值进行估值。因此,在前述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本理财产品净值 不能完全反映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或基金等资产管理产品估值日当 日净值 的情形。 14. 关联交易风险:本理财产品管理人和销售服务机构、托管人存在关联关系, 在投资运作中也可能出现其他关联交易行为。在本理财产品运作过程中,若 关联交易认定标准有偏差、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不准确,或关联交易受监管政 策影响等,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发行终止、无法成立、提前终止或本金收益 损失等风险。 15. 托管及清算风险:本理财产品存在托管人,若因托管人操作失误或因任何原 因未能按约履行托管人职责,或丧失进行托管的能力或法定资格,均可能给 本理财产品带来风险。 16. 特定投资标的风险 (1)投资于债券的特殊风险 A 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变化导致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 B 债券市场不同期限、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利差变动导致相应期限和类属债 券价格变化的风险。 C 债券的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 场前景、行业竞争能力、技术更新、研究开发、人员素质等,都会导致发行 人盈利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债券市场价格下跌或无法按时偿付本息,从而影 响本理财产品收益水平。 D 债券发行人、担保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 担保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及无法收回投资收益的风险。 E 与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相比,投资于信用等级较低的债券将因为发行主体 的偿还债务能力略低、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更大以及违约风险更高等原因 而面临更大的投资风险。 F 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为中小微企业,企业规模通常较小,且其成长和 发展具有局限性,较难抵御宏观经济和产业经济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冲击, 因 此面临一定投资风险。 G 相对于其他公开发行的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公司 5 / 12 债的流动性较差,其流通和转让均存在一定的限制,因此投资于非公开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将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 (2)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特殊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益取决于资产支持证券项下的基础资产情况,如该基 础资产发生项下现金流未能及时完整取得或相关主体出现违约等情况,资产 支持证券的本金和(或)收益将受到影响,且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 性较低, 由此本理财产品财产可能遭受损失或投资者可能无法如期获得投资收益。 (3)投资于资产管理产品的份额时,可能面临的受托人/资产管理人/投资顾 问风险 由于管理人(包括本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 /受托人(如有)、相关投资顾问(如有))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会影响其 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 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项下的理财 资金遭受损失。如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受托人(如有)、相关投资顾问(如有) 等及其内部作业、人员管理及系统操作不当或失误,或违背相关合 同约定、 未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项下的理 财资金遭受损失。 (4)投资于混合类、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优先股,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 的权益类资产的特殊风险 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权益类、混合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优先股,及其他符合监管要 求的权益类资产。本理财产品投资于上述资产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A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导致市场价格水平波动的风险。 B 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 C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 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D 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与现有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相比较,一般具有成长性 强、业务模式新,但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够稳定等特点。股票价格易受资 6 / 12 金供求影响而出现剧烈变动,从而导致风险。 E 科创板市场上市公司与现有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相比较,所处行业和业务 往往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技术迭代快、风险高以及严重依赖 核心项目、核心技术人员、少数供应商等特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 主营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5)投资于金融衍生品的特殊风险 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利率互换、收益互换、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本理财产品管理人获得 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资格后将可能直接投资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本理财产品 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基 差风险、 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不能履约的风险。政策风险是监管部门可视业务的开 展情况对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调整,引起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规定、运作方 式变化或者证券市场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是因金 融衍生品的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衍生品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 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 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流通量风险,是指衍 生品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 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所导致;另一类是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 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由此本理财产品可 能遭受损失,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如期获得投资收益。交易对手不能履 约的风险是交易对手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有权机构撤销相关 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不能履行金融衍生品中的约定义务,可能给 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6)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特殊风险 如本理财产品进行非标准化债权投资(含投资于进行债权投资的信 托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下同)的,则本理财产品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A 融资方的信用风险:由于还款履约能力发生变化,融资方在相关债权付息 日、到期日、回售日时,未能支付或未能足额支付应付款项所导致本理财产 品财产损失的风险。 7 / 12 B 债务人提前还款或逾期还款的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因债务人按照相关融 资合同的约定申请提前偿还款/支付相关款项或者债务人发生融资合 同约定 的违约情形,导致相关融资款被宣布提前到期的,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可能 面临无法实现投资收益或遭受损失的风险。 C 如本理财产品项下存在资金监管安排的,如资金监管银行因任何原因未能 按约定履行监管职责,或丧失进行监管的能力或法定资格,或第三方对监管 账户及账户内资金主张任何优先权利,或由于政府机构、法院执行的原因导 致监管账户及账户内资金被冻结,均可能给本理财产品带来风险。 D 如本理财产品财产管理运用中所投资的相关资产存在抵/质押担保 安排的, 若由于政府机构登记系统原因导致抵/质押登记手续无法办理或存在瑕疵,或 由于市场原因、抵/质押人经营原因或政府机构、法院执行的原因导致抵 /质 押财产价值下降或被冻结,或抵/质押人发生没有及时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等违反约定的情况使得抵/质押财产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抵/质押财产在 变现时存在无法变现、变现存在困难或变现金额大大低于抵/质押财产价值等 风险,则可能给本理财产品带来风险。 E 如本理财产品财产管理运用中存在保证担保安排的,若由于保证人因任何 原因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则可能给本理财产品带来风险。 F 利率风险。本理财产品进行的债权投资可能约定为固定利率,如市场利率 上升,持有期间卖出资产将可能会面临资产价格下跌的风险。本理财产品进 行的债权投资亦可能约定为浮动利率,如市场利率下行,可能导致融资合同 约定的基准利率下行,从而将导致标的资产投资收益率下降。因此,如发生 市场利率波动,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下降或遭受亏损的风 险。 G 其他风险。本理财产品进行债权投资时,可能因为交易结构复杂、法律法 规发生变化以及其他各种可能的情况导致投资者面临无法实现投资 收益或 遭受损失的风险。 (7)投资于结构性存款的风险 本理财产品可投资于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不同于普通存款,不保本保收 益。结构性存款通常在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通过与境内外 8 / 12 债券、股票、商品、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与表现挂钩,在承担挂钩标 的资产风险的基础上获取投资收益。本理财产品将谨慎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投 资,但仍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A 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挂钩的境内外债券、股票、利率、汇率、指数等标 的受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和经济趋势的影响,其波动存在不 确定性。 本理财产品投资结构性存款的实际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收益存 在不确定性。 B 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的结构性存款面临交易对手银行及其关联方的 信用风险,包括无力偿付或未履行该结构性存款相关义务(含支付义务)的 风险。在发生极端信用风险事件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理财产品的本 金与收益将受到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无任何收益并损失全 部本金, 同时结构性存款挂钩的标的如果出现信用违约,结构性存款的本金与收益也 会受到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C 利率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的结构性存款如挂钩特定债券或债券指数,可 能因相关利率变动而导致产品收益发生变化,因而面临利率波动的风险。 D 汇率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的结构性存款如挂钩境外证券资产,可能面临 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各类资产受汇率波动影响而引起人民币估值下的 理财产 品资产净值波动的风险。 E 衍生品投资风险。结构性存款所嵌入的金融衍生工具,可能存在杠杠风险、 操作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衍生品价格与其基础品种的相关度变化带 来的风险等。 (8)投资于收益凭证的风险 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包含收益凭证,如投资于收益凭证,则本理财产品可 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A 市场风险。收益凭证本金和收益的偿付挂钩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 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和商品等,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B 信用风险。收益凭证通常以证券公司的信用发行,在存续期间,证券公司 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 情形,存在本金和收益无法偿付的风险。 9 / 12 C 操作风险。由于证券公司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不合规或者 外部事件等原因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D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 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而造成的风险。 E 其他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于收益凭证,还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政策法 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情形而导致无法实现投 资收益或遭受损失的风险。 (9)投资于 QDII 资产管理产品的特殊风险 本理财产品可通过 QDII 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境外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投资 QDII 资产管理产品除面临所投资的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自身风险 及管理人 风险外,还面临着以下风险: A 汇率风险:汇率变动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投资的 QDII 资产管理产品净值 表现。若汇率市场出现巨大变化,造成所投资的 QDII 资产管理产品净值发 生波动从而影响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可能遭受部分或 全部的损失; B 资金出境风险:QDII 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负责办理理财产品委托财产的 购汇和资金出境事宜。QDII 资产管理产品存续期内的购汇和资金出境事宜应 当遵守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可能存在资金不能 出境或如期出境进行投资的政策风险 《平安理财新卓越稳健一年定开 11 号固收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以下 简称“《风险揭示书》”)所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参与本 理财产品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投资者在购 买本理财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投资协议书》、 《代理销售协议书》、 《产品说明 书》、《客户权益须知》和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本理财产品管理 人或销售服务机构了解本理财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 理财产品的决定。 10 / 12 确认函 投资者在此声明:本投资者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投资协议书》 、 《代理销 售协议书》 、《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与上列《风险揭示书》(以下统称 为“销售文件”)的条款与内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理财产品蕴含的风险。充 分了解履行上述销售文件的责任,具有识别及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充分了解本 理财产品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本投资者拟进行的理财交易完全符合本投 资者从事该交易的目的与投资目标; 本投资者充分了解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 测算收益、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也不构成平安理财对本理财产品的任 何收益承诺,仅供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参考。本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的资金 为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 品的情形,本投资者承诺投资本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且系为合 法之目的投资本理财产品,而非为洗钱等违法犯罪之目的,本投资者将配合销售 服务机构及本理财产品管理人平安理财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等反洗钱、 反恐怖融资、反扩散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工作,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等信息。本投资者声明平安理财可仅凭 本《确认函》即确认本投资者已理解并有能力承担相关理财交易的风险。 (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投资者在此确认:本人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 , 本人已充分认识叙做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项下交易的风险和收益,并在已充分 了解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独立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未 依赖于本理财产品管理人、销售服务机构在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条款及上述条 款之外的任何陈述、说明、文件或承诺。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和《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 行办法》 ,请抄录以下语句并签字: “本投资者已经阅读风险揭示及全部销售文件的条款与内容,充分了解并清 楚知晓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 12 _____ 经办人(签名): 投资者(签名): 日期: 年 12 / 12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