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绿化工程 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索普工程计划运行处)0906.doc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对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绿化工程进行招标,采用自主公开 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绿化工程; (二)施工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2023 年 10 月 15 日(具体以现场 通知为准); (三)施工地点:索普厂区;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3 日 14 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13 日 14 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内容: (一)施工范围:详见附件 1 绿化工程项目报价清单、附件 2 绿化设 计图纸 ML1、PA1~PA11、LD1~LD4、附件 3 设计变更景施 PA1、PA2、PA3、 PA4。 (二)承包方式:移植的香樟、移植的金桂由招标方提供,其他施工 范围内包含的材料、人工和机械均由投标方承包。 (三)技术要求: 1、乔木移植修剪高度为 3~6.5 米,保留分枝造型,具体以树木规格大 小由甲方现场定,香樟由索普集团四号门移入,金桂由索普集团索普公园 移入,移植单价费用需考虑移植点与项目的实际距离,种植品种包含金桂 及草坪,养护期均为一年,确保成活率 90%以上,如若达不到,将按照市 场实价赔偿。 1 2、投标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连根清除的杂树、树木修剪产生 的杂物杂枝、垃圾等二个工作日及时外运清理,确保我公司范围内干净整 洁,做到文明施工。 3、投标方安排好相应资质的机械设备、车辆运输,根据施工要求及时 提供洒水车、铲车、货车等园林机械设备。单价包含机械费、运费、垃圾 清运、辅材及增值税等,招标单位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4、施工作业过程中,投标方项目负责人不得离开现场,确保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违者考核 300 元一次。 5、工期要求:2023 年 9 月 15 日-2023 年 10 月 15 日(具体以现场通 知为准),接到招标单位作业通知于三至五个工作日进场施工,做到安全 文明施工、杜绝“三违”。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 (三)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 章); (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花卉的种植及销售或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等类似描述; (五)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六)签订合同后,需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并缴纳合 同价 1%的承包商安全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发生任何安全事 2 故,承包商安全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来我公司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 (八)作业过程中,若涉及特种作业(如登高)需提供符合招标方要 求的特种作业证或专业证书,必须人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九)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十)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十一)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 8 小 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十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固定单价、暂估总价、最终按实结 算。 (二)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5000 元,保证金备注: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绿 化工程),招标方合格供应商库成员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于截标前打 入下列指定账户,若未中标将于次月无息退还保证金;若中标将转为履约 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名 称: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汇款账号:7001 0188 0004 19795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 3 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 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 以拒绝,即为无效投标。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方审计后,中标方根据招标 方出具的审定单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 60 个 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工程款的 70%,剩余 30%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 12 个月后无施工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返还。 2、以上付款方式:承兑汇票。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 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3、中标单位承诺在招标单位未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前有权暂不 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而不视为招标单位违约。 (四)踏勘现场: 联系人:蒋一,电话:18796005950。踏勘人员需整齐穿戴工作服、工 作裤、劳保鞋、安全帽。 (五)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进行: 1、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以标袋形式送达,标 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填写 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 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 4 处理; 2、投标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长号);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 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 如何,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附件 1:绿化工程项目报价清单 3、预算书(新点软件编制);依据《2007 江苏园林定额》,《2016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计价定额》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在我单位有长期授权书备案的可免提供); 5、授权委托书(在我单位有长期授权书备案的可免提供); 6、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施工方案(含机器具与人员安排、进度计划、质量控制、安全与环 保施工措施的落实等); 8、其他能证明投标人能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其他材料; 9、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只需要提供一份投标文件正本。 (七)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18 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刘亮 联系电话:18652823232 (八)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18 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刘 亮 电话:18652823232 5 招标技术联系人:蒋 一 电话:18796005950 招标部门负责人:华 毅 电话:13812466401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 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确 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 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 10 分钟内电话 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 标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工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投标总价最 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 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 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 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 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6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 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 10%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方进场作业前所有人员需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安全考试、 班组安全教育均合格后办理相关证件才能进入施工场地,根据属地管理规 定办理相关施工证、动土证、吊装证等方可进行作业。 (三)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不能超过 60 周岁,每人需准备好身份 证、身份证复印件两张、符合公司要求印有中标公司名称统一着装(衣、 裤、安全帽)进入公司安全培训及外来人员信息报备表。中标方参与作业 所有人员均需购买保额 100 万元以上意外险。 (四)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施工合同, 并按合同约定做好安装施工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 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五)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 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 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六)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 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七)因投标人原因,工作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 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 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 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另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进度延期 10 日后(含 10 天),招标人有 7 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 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 时注明)。 (八)因投标人的项目质量、逾期完成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直接和间 接经济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九)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 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十)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 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十一)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索普集团供应商 负面清单管理规定(2023 年修订版)》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 (十二)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所有。 8 报价函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 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元人民币;税率 (大写): %。 2、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 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 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 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 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