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58--北京汽车: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更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2019年01月29日.pdf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BAIC MOTOR CORPORATION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58) 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變更 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 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變更 北 京 汽 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 會(「董 事 會」)謹 此 宣 佈, 顧 鑫 先 生 (「顧先生」)因工作調動,不再擔任本公司之公司秘書(「公司秘書」)及香港聯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之本公司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均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本公司的現任 公司秘書助理(「公司秘書助理」)李國輝先生(「李先生」)將繼續擔任公司秘書助 理。 顧先生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任何有關其請辭而須提請聯交所 及本公司股東垂注之事項。 本公司謹此感謝顧先生在任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貢獻。 董事會欣然宣佈,王建輝先生(「王先生」)已獲委任為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以接替 顧先生,此等委任均於本公告之日起生效。 王先生,一九七七年生,冶金機械專業學士及工商管理碩士,現任本公司董事會 秘書,分管投管中心及規劃中心。王先生擁有豐富的法人治理、投資管理及資本 運作經驗。王先生自二零一八年三月起一直擔任本公司規劃中心副主任;自二零 一七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擔任本公司規劃中心專業總師;自二零一一年九月 至二零一七年九月先後擔任北京北汽大世汽車系統有限公司生產總監、綜合管理 總監及副總經理;自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擔任本公司投資管理部經 理;自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擔任北京汽車投資有限公司專案管理部 經理等職務。 1 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 根據上市規則第8.17條,上市發行人必須委任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之公司 秘書。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上市發行人必須委任基於其學歷或專業資格或相 關經驗而聯交所認為有能力執行上市發行人公司秘書職能之個別人士為公司秘書。 王先生目前並無持有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之公司秘書資格。本公司已向聯交所 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規定,理由為本公司繼續委聘公 司秘書助理李先生,彼擁有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之相關公司秘書專業資格,以 協助王先生履行彼作為本公司公司秘書之職責。本公司已申請而聯交所已授予本 公司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之要求,豁免有效期為三年(「豁 免期」),自王先生獲委任當日,即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授出此項豁免之條件為:(i)王先生將於豁免期內獲得李先生協助,一旦李先生不 再向王先生提供協助,此項豁免將實時被撤銷;(ii)本公司將於豁免期結束時通知 聯交所以便聯交所重新審視情況。聯交所預期於豁免期結束後,本公司將能向聯 交所證明,王先生於獲得李先生之協助後能夠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之規定,並 不再需要取得進一步豁免;及(iii)本公司將通過發佈公告披露豁免之詳情,包括 豁免原因及豁免條件。 承董事會命 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徐和誼 中國北京,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董事長兼非執行董事徐和誼先生;非執行董事尚元賢 女士及閆小雷先生;執行董事陳宏良先生;非執行董事謝偉先生、邱銀富先生、 Hubertus Troska先生、Bodo Uebber先生、焦瑞芳女士及雷海先生;獨立非執行董 事葛松林先生、黃龍德先生、包曉晨先生、趙福全先生及劉凱湘先生。 * 僅供識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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