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关于开展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命名工作的通知.PDF.pdf

定格我的天空8 页 320.649 KB 访问 352.97下载文档
关于开展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命名工作的通知.PDF.pdf关于开展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命名工作的通知.PDF.pdf关于开展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命名工作的通知.PDF.pdf关于开展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命名工作的通知.PDF.pdf关于开展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命名工作的通知.PDF.pdf关于开展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命名工作的通知.PDF.pdf
当前文档共8页 2.97
下载后继续阅读

关于开展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命名工作的通知.PDF.pdf

重 庆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2020〕-29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 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妇联,万盛经开区、两江新区妇联: 为圆满完成本轮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对妇女之家和儿童之 家建设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妇联基层阵地建设规范化水 平,重庆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 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示范妇女之家条件 示范妇女之家原则上在 500 个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单位中 推荐,按照《关于实施“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渝 妇发〔2019〕64 号)要求,在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达到“有明 显标识、有固定场所、有制度档案、有工作展示、有丰富活动、 有工作人员”“六个有”标准的基础上,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 作用,具备“五化”条件,即:设施设备固定化、日常管理科学化、 - 1 - 工作活动特色化、人员队伍骨干化、经费保障常态化。 (二)申报示范儿童之家条件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渝妇 发〔2018〕76 号)要求,示范型儿童之家在符合基础型儿童之 家“有统一标识、有固定场地、有活动设施、有管理人员、有制 度台账、有主题活动、有成果展示”七有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 备“六个一”条件,即:组建一支健全班子、固定一个专属场地、 配备一套设施设备、规范一套管理制度、打造一个展示园地、开 展一系列主题活动。 二、工作步骤 (一)推荐自评(7 月底前)。区县妇联按照推荐条件申报 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妇女之家每个区县可申报 2-3 个;儿童之家原则上每个区县至少申报 1 个,承接与儿童之家有 关国家项目试点区县和实施纲要(规划)示范区县要重点推荐。 区县妇联要指导基层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做好推荐材料的审 查把关,提出区县自评意见。 (二)书面初审(8 月 10 日前)。组联部和妇儿工委办对 区县推荐材料逐一进行书面审核,按 1:1.2 的比例确定重庆市 示范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初选名单。 (三)组织复审(9 月 10 日前)。复审采取市妇联相关部 室综合评审和专家实地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示范儿童之 - 2 - 家的审核还将结合项目国家级或市级专家督导情况提出复审意 见。 (四)研究确定(9 月底前)。综合区县自评、书面初审、 组织复审情况,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进行量化 打分,排名靠前的 100 个纳入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建 议名单;建议名单提交市妇联党组研究审议同意后,以市妇联名 义印发命名通知并授牌。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推荐审核。各区县妇联要按照申报条件采取自下而 上、逐级申报的方式开展示范性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的推荐工作。 积极指导基层妇联按要求填写《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推荐表》 《重 庆市示范儿童之家推荐表》(附件 1、2),对基层上报的申报 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建成后出 现过妇女儿童伤害事件的村(社区)不予推荐。 2.注重统筹兼顾。各区县妇联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不同村(社区)的自然条件、人文环境、资源禀赋、妇 女儿童需求等因素,丰富示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类型,兼顾长 效发展和作用发挥情况,对本地区申报的妇女之家、儿童之家进 行综合评判,所推荐的示范点应当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带动性。 3.做好材料报送。请各区县妇联将示范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 申报材料电子版分别报市妇联组联部和市妇儿工委办,纸质版一 - 3 - 式一份统一寄送市妇儿工委办,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 7 月 31 日, 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组联部联系人:贾媛媛 67125581 妇儿工委办联系人:陈 云 49304023@qq.com 67125991 cqfegw@163.com 邮寄地址:江北区盘溪路 408 号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邮 编:400021 附件:1.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申报表 2.重庆市示范儿童之家申报表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 - 4 - 附件 1 重庆市示范妇女之家申报表 妇女之家名称 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村(社区)常住人口数 其中妇女人数 村(社区)家庭户数 建设内容 设施设备固定化 建设标准 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妇女之 家标识牌 是否有独立的室内活动培训 场地(注明面积) 目前实际情况 是否有室外活动培训场地 (注明面积) 是否配备一定数量报刊书籍 (注明数量) 是否配备文体娱乐器材 是否配备一定办公设备 日常管理科学化 是否在户外设立《妇女工作 情况介绍》宣传专栏 是否将本级妇联工作简介、 妇联组织构架、执委信息、 妇联职能职责、工作计划等 在宣传专栏公示 是否在室内设立《妇工园 地》、并以图片文字形式将 本级妇联工作情况和“妇女 之家”活动情况公开展示 是否将《妇女之家日常管理 制度》《妇女之家活动六个 有制度》 《妇联执委“七个一” 联系制度》《妇联执委 议事制度》在妇女之家上墙 是否认真记录《重庆市村(社 区)妇女联合会工作手册》。 - 5 - 是否每半年召开一次执委会 工作活动特色化 人员队伍骨干化 经费保障常态化 乡镇(街道)意见 是否围绕“妇女之家”宣传引 导、教育培训、维权保障、 家庭教育、创业就业、帮扶 救助六大服务功能,开展紧 贴需求、 特色鲜明的活动(注 明活动名称)。 是否有本村(社区)妇女之 家品牌活动(注明名称) 村(社区)妇联主席是否进 “两委” 是否明确 1 名固定管理员 1. 2. 3. 4. 是否建立巾帼志愿队伍(注 明名称、数量、巾帼志愿者 数量) 是否将妇女之家工作活动经 费入村(社区)党建工作经 费统一保障 (盖章) 年 区县(自治县)妇联意见 日 月 日 (盖章) 年 市妇联意见 月 (盖章) 年 月 需要提供佐证材料的说明: 1.设施设备固定化、日常管理科学化建设内容需提供 2-3 张照片佐证材料; 2.工作活动特色化需要提供文字说明(500 字内)及 2-3 张照片佐证材料; 3.《重庆市村(社区)妇女联合会工作手册》填写情况可拍照提供; 4.需提供 1 次执委会议记录(可拍照提供)。 - 6 - 日 附件 2 重庆市示范儿童之家申报表 儿童之家名称 建成开园时间 (年、月) 常住儿童数 常住人口数 其他特殊 儿童数 留守儿童数 村(社区)(如:位于公 租房小区、属于深度贫困 村等) 工作特色亮点 儿童(如:流动儿童较多、 留守儿童较多等) 区县(包括财政经费拨款、对 应部门支持、纳入民生实事项 目、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 工作保障 服务(如:0-3岁早期服 务、留守儿童关爱等) 建设内容 (包括困境、残 疾、单亲等儿童) 乡镇(包括财政配套经费、纳 入民生实事项目、购买社会组 织服务等) 社区(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支持、居民自筹、爱心捐助、 整合其他项目经费等) 建设标准 建设情况 是否在儿童之家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标准的标识牌 统一标识 是否统一形象标识,将儿童之家 LOGO 运用到制 度牌、宣传栏、工作证、档案册等设计制作中 儿童之家是否独立使用 固定的场地 室内面积(平方米) 室外面积(平方米) 活动设施 是否配备一定数量的图书、报纸及文体器材 是否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特点需求配备设施设备 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儿童之家的管理和运行 是否建立村(社区)儿童保护工作小组 管理人员 是否组建儿童委员会、家长委员会 是否确定儿童之家园长和工作人员 (有园长的请注明 其文化程度) - 7 - 是否制定儿童之家管理和运行规章制度,在显著位 置上墙长期公示 制度台账 是否建立儿童分类档案、活动记录等工作台账 是否有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责任管理制 度、卫生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是否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是否每月至少组织 1 次主题活动 主题活动 儿童之家每周开放时长 1. 2. 3. 主要开展了哪些品牌活动 成果展示 是否利用儿童之家走道、墙体等空间展示工作成 效,摆放、悬挂、张贴活动图片、儿童作品等成果 宣传栏面积(平方米) 乡镇(街道) 意见 区县(自治县) 妇联意见 市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需要另附的佐证材料: 1.提供关于标识、场地、设施、人员、制度、活动、展示等儿童之家建设对应的 照片,并标明照片内容,打包报送市妇儿工委办电子邮箱; 2.其他能够印证的文字材料、信息简报等。 - 8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