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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组建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队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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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组建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队的函 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给北京大学第 12 届研究 生支教团回信、刘延东国务委员在 2011 年全国高校大学生 暑期社会实践启动仪式上的讲话以及教育部、自治区高校工 委有关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 2011 年暑 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基层服务中创先争优, 增长见识,磨砺品质,锻炼才干,以实际行动向中国共产党 成立 90 周年献礼,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自治区 高校团工委决定委托你们学校组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 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自治区高校团工委。 二、 承办单位 广西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大学团委承办,其 中广西师范学院团委为牵头承办单位。 三、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领导小组,负 责指导和协调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队开展各项工 作,组成如下: 组 长:邓敏杰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副组长:黄运佳 自治区残联康复部主任 唐春燕 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副部长、教 育厅思政处副处长、高校团工委书 记 成 员:张明武 龙妮娜 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主任 广西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广西大学生 志愿者联合会扶残助残志愿服务研究 和培训基地负责人) 冯 桂 胡良人 广西大学团委书记 广西民族大学团委书记 (二)成立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队,由广西师范 学院团委牵头,具体组成人员待招募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社 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领导小组确定。 四、 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地点 28 个自治区第一批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 标实现重点县(市、区) ,具体名单见附件 1。 五、服务队队员招募要求 (一)热爱并志愿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二)能吃苦耐劳; (三)医学、教育学、法律、文史、管理、心理学、社 会工作等专业; (四)注册志愿者、有一年以上志愿者工作经验、硕士 以上研究生优先; (五)身体健康。 (六)家庭住址在 28 个县(市、区)之一,能基本解 决参加服务工作时,用于自身吃、住、行等所直接产生的费 用; 六、工作安排 (一)队员招募。时间:2011 年 6 月 29-7 月 3 日。初 步定每个服务地点招募 2 名学生(共 56 名),原则上以回家 庭所在地服务为主。由各有关高校团委按时按要求组织招募, 并做初步筛选;组织学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2),并填写汇 总表(见附件 3),于 7 月 2 日一起将电子版材料报至广西师 范学院团委,纸质材料留本校存档。 (二)队员确定。由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自 治区高校团工委对汇总名单进行审核,7 月 5 日确定最终录 取队员名单,并反馈给各有关高校。 (三)队员培训。时间:7 月 6-10 日(待定),地点: 广西师范学院(待定)。由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 责派专家培训,广西师范学院(待定)负责提供培训地点, 并通知各有关高校按时组织队员参加培训。 (四)举行社会实践服务出发仪式。于培训结束当天举 行,具体待定。 (五)开展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 1.实操训练:暑假第一周(具体时间在培训时商量确 定),在南宁市的各城区进行; 2.集体志愿活动:在暑假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 组织一次为期 5 天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志愿活动;自治区残疾 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当地县(市、区)残联派人指导活动开 展; 3.后续志愿活动:在暑假期间,以各位服务队队员所在 的社区(村)为基础,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在当地县(市、 区)残联的指导下,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活动; (六)总结表彰。服务活动结束后,每个队员要撰写一 份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于开学后交给所在高校团委;所在高 校团委对本校队员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连同各位队员总 结一起报至广西师范学院团委;广西师范学院团委要对整个 社会实践服务队工作情况做全面总结,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 作办公室要负责收集各服务地区残联组织对服务队队员工 作情况的反馈意见,一起上报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 领导小组。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领导小组将适时组 织开展总结表彰活动。同时,此项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将纳入 自治区高校工委 2011 年全区高校社会实践优秀项目评比活 动,进行评比表彰。 七、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队在社会实践中所 需费用由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自治区高校团工 委共同承担,其中自治区高校团工委承担部分由已经拨付给 广西民族大学的社会实践专项经费中开支。请各有关高校按 照厉行节约、以队员尽量自行解决为主原则,做好预算报自 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领导小组审定。 2.请各有关高校将本校队员组建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 实践服务分队,严格纳入本校 2011 年大学生社会实践队进 行管理,要明确一名教师作为负责人,于 6 月 30 日前填写 负责人联系表(附件 4)报广西师范学院团委。 3. 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自治区高校团工委 在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别负 责协调、组织、指导本系统单位积极配合自治区社区康复社 会实践服务队开展各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广 西 师 范 学 院 团 委 办 公 室 : 潘 凤 婷 , 3908810 , gxsytw@yahoo.cn 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自治区高校团工委:胡老师,5815475,5815551(传 真),gxtgw@gxedu.gov.cn. 附件:1.“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重点县(市、区)名 单 2. 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队队员报名表 3. 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队队员各高校汇总表 4. 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分队各高校负责人回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重点县(市、区)名单 市 重点县(市、区) 南宁市 隆安县 青秀区 柳州市 柳城县 柳南区 桂林市 龙胜县 七星区 梧州市 岑溪市 蝶山区 城中区 北海市 海城区 防城港市 上思县 东兴市 钦州市 浦北县 钦南区 贵港市 平南县 港北区 玉林市 容县 玉州区 百色市 平果县 右江区 贺州市 钟山县 八步区 河池市 宜州市 金城江区 来宾市 象州县 兴宾区 崇左市 扶绥县 江州区 附件 2. 广西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队队员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生 源 地 手机号码 QQ 邮箱 学 历 身份证号码 □在读本科生 照片 □在读硕士研究生 家长意见 学校/院/系/年 级/班级 家庭详细地址 及联系电话 □英语六级以上 技能、特长 □计算机应用中级以上 □法律 个人简历 个人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经历 □日语 □书画 □德语 □计算机编程 □法语 □其它语种 □网页制作 □乐器(请列出乐器名称) □其他 附件 3. 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队队员各高校汇总表 高校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院(系)、班级 联系方式 服务地点 邮箱 备注 附件 4 自治区社区康复社会实践服务队分队各高校负责人回执表 高校名称(盖章): 学校名称 实践服务分队名称 高校负责人姓名 职称、职务 联系方式 邮箱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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