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市学院双学位修读申请表.doc
东莞城市学院 双学位申请审批流程 通过辅修专业所有课程考核,达双学位修读要 求的学生填写双学位修读申请表 主修专业系主任审核主修专业已修学分是否达主修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申请双学位系主任审核辅修专业已修学分是否达双学位申请标准 教务处学籍考务科(行政楼 211)复核 教务处处长(行政楼 209)审批 获批双学位修读学生须同时完成主修专业及辅修专业最后 一学期的实践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 说明:1、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双学位 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符合获得学士学位条件 者,授予双学士学位,该学位属于辅修学位性质,证书加盖“辅修双 学士学位”字样章。 东莞城市学院双学位修读申请表 学号 姓名 所在年级 联系电话 是否已清楚了解并遵守《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本科学生 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照片 是 否 主修专业系 主修专业 授予学位类型 申请双学位专业系 申请双学位专业 授予学位类型 个人申请原因 主修系 主任审核 已修学分总数 平均学分绩点 申请双学位 系主任审核 学籍考务科 复核 教务处处长 审批 备注 1、请附经主修系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一份。 2、学籍考务科办公室行政楼 211,分管处长办公室行政楼 209。 3、此表原件交教务处,复印件交辅修专业系,并由辅修专业系安排最后 一学期的实践课程及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