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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 入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工总〔2021〕30 号 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 《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 总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总工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建会入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最大限度地把货车司机等 平台就业群体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根据全总办公厅《关 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 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推进组建工会和吸收会员工作持续稳 步发展。到 2022 年底,全省新建基层工会组织 2 万家、新发展工会 会员 120 万人,其中新发展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约配 送员等群体会员 50 万人。将建会入会成果及时体现在“粤工惠”平 台工会组织与会员数据库录入登记上,会员实名注册数应达到入会数 的 80%以上。推行企业、行业、区域、网上相结合的新就业形态劳动 者建会入会工作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有影响力的新业态工会 工作典型。 二、工作措施 — 1 — (一)高位统筹推进 各市工会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汇报全总、省总的工作部署,加 强党委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的重视和建会入会集中行动的 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主抓、各方协同、劳动者 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市要在省总工作部署会议后,加快组织推进,成 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实效。 (二)明确入会目标 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头部企 业等联系合作,根据调研与各类大数据统计分析,努力准确了解掌握 本地区货运、移动出行、快递、配送行业企业与从业人员数量、分布、 建会入会情况等基本数据,摸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轨迹,通过普 遍找到新就业形态群体进而最大限度地发展其加入工会。结合全省工 作目标,客观制定各市、县(区)建会入会完成目标与任务分解数。 (三)夯实入会组织基础 1.加强新就业形态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互联网平台企业、 头部企业在建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法推动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类平 台企业、头部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以及挂靠 企业、加盟企业、代理商、上下游企业、劳务派遣公司等关联企业普 遍建立工会组织,完善组织体系。 2.结合各地实际,按单一或多个行业,着力建设一批以覆盖新就 业形态劳动者为主的不同层级的行业工联会或联合基层工会,推行工 联会直接发展会员方式,不断扩大组织覆盖。各市总抓紧成立市一级 新业态行业工联会,确保人员、场地、经费及时到位,作为保障本区 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普遍加入的基层工会。 3.健全完善镇街、村社、园区、楼宇、商圈等区域性工会联合会 或联合基层工会,发挥其区域覆盖作用,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 活就业群体应入尽入。 (四)创新入会方式 1.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符合确定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 — 2 — 劳动者,应加入所在单位工会。所在单位没有成立工会的,按照属地 和行业就近原则,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镇街、村社、园区工会,区域 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基层工会等提出申请入会。 2.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加入 工作或居住地的镇街、村社、园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 或联合基层工会等。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按照平台要求 提供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完成平台发布的工作任务、接受平台劳动 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倡导平台企业工会吸纳其入会。 3.对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与企业 形成民事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加入工作或居住地的镇街、 村社、园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基层工会等。 4.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加入工会,也可以在用工单 位加入工会。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依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总工发 〔2009〕21 号)执行。 5.立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复杂、就业灵活、流动性大等 特点,探索推行集体登记入会、流动窗口入会、职工沟通会现场入会 等多种便捷入会方式,通过举行集中入会仪式等活动,增强会员意识, 扩大工会影响。 (五)探索网上入会工作 1.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实际,探索依托总 部在本省或本市的平台企业开展宣传引导、网上入会和维权服务,让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方便找到工会、快捷加入工会。 2.加快“粤工惠”建设,逐步健全支持网上便捷入会的大数据系 统和服务平台,开发“广东新业态入会”小程序,以市级新业态行业 工联会为统一入口和“蓄水池”,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网上申请入 会的渠道。 3.今年 7 月 1 日起,省总工会对通过“广东新业态入会”小程序 申请入会或在“粤工惠”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 — 3 — 将免费赠送一份工会会员专属意外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该计划保障费 每份 20 元,最高给付金额 1 万元,政策实施期为 2021 年 7 月至 2025 年 12 月底。 (六)规范会员会籍管理 1.按照《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要求,坚持会员劳动(工作) 关系在哪里,会籍登记就在哪里,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确保会 员流动不流失。 2.加快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工作,及时将新就业 形态劳动者会员纳入数据库动态管理,逐步打通网上接转会员组织关 系通道。 3.在“粤工惠”平台登记的镇街、村社、园区等区域性工会或联 合基层工会,可以设立新业态联合基层工会或工会小组,用以吸收和 标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 4.通过“粤工惠”平台“广东新业态入会”小程序入会的新就业 形态劳动者会员,市级平台管理员应及时做好其会籍关系隶属或接转 工作。通过行业性、区域性工会组织“蓄水池”性质发展入会的会员, 如与其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企业成立工会,应及时做好会员会籍接转工 作。 (七)打造新业态工会工作模式 创新理念方法,紧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打 造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具有广东特色的新业态工会工作模式。努力建 立以工会代表、工会积极分子为支撑的工会组织管理体系。大力建设 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需求的“司机之家”“工会爱心驿站”等服务 阵地。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试点推动 行业工会与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开展多形式多层级沟通协商,制定行 业劳动标准。积极探索工会经费拨缴、财政资金支持、社会力量投入、 会员会费缴纳等多种途径来源的工会工作经费筹措机制,在经费使用 上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健全 完善思想引领、权益保障、服务帮扶、劳动技能竞赛等工会职能职责。 — 4 —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坚持党建 带工建,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头部企业等沟通联系,形 成有效工作格局全力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尽快制定方案, 加大工作力量、资源等投入,确保任务完成落实。 (二)专项考核 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考核制度,省总对建会 入会目标任务(见附件 1)予以分解并进行专项考核,纳入 2022 年 度省总重点工作考核范畴。对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地方工会和个人给 予通报表彰和经费回拨奖励,考核结果将向各市委通报。 (三)督导通报 省总结合联系点工作加强对各市集中行动的指导督导。实行台帐 管理制度,各市总按两月报送一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 动进展统计表(见附件 2),省总将以工作简报形式,定期向各市通 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保障支持 省总工会安排专项资金,对集中行动实行项目制补助。凡在“粤 工惠”实名注册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赠送一份专属意外医疗互助 保障计划,对挂牌运作的各市级新业态行业工联会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用于工作人员聘请、服务阵地建设和日常工作开展等支出。各市要加 大投入做好经费保障。 (五)总结推广 各市要善于总结、提炼新就业形态建会入会工作的探索创新和有 效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案例和模式。省总工 会将适时组织召开阶段性总结推进会。 附件:1.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任务分配表 — 5 — 2.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进展统计表 3.市级新业态行业工联会建设指南 4.广东省工会会员专属意外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 6 — 附件 1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任务分配表 市 新建企业工会 新发展会员 新发展新就业形态会员 任务目标数量 任务目标数量 任务目标数量 广州 4300 226100 94200 深圳 5000 314700 131100 珠海 500 33800 14100 汕头 480 28300 11800 佛山 1370 94800 39500 韶关 300 15300 6400 河源 220 14200 5900 梅州 290 17900 7500 惠州 750 49400 20600 汕尾 140 9800 4100 东莞 2300 151700 63200 中山 1080 55100 23000 江门 670 38400 16000 阳江 260 12200 5100 湛江 500 29600 12300 茂名 440 27800 11600 肇庆 470 28400 11800 清远 320 18300 7600 潮州 150 8700 3600 揭阳 250 14700 6100 云浮 210 10800 4500 合计 20000 1200000 500000 附件 2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进展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 群体 摸底人数 填报时间: 入会目标数 已入会数量 年 月 完成率 日 录入 粤工惠平台数 货车司机 网约车司机 快递员 网约配送员 其他群体 总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摸底人数为各市调研摸底后掌握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 2.入会目标数见附件 1“新发展新就业形态会员任务目标数量”一栏。 3.完成率为新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约配 送员等)已入会数量除以入会目标数。 4.其他群体主要指网络直播、电商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5.本进展统计表每两月报送一次,于单月 5 号前填报。 附件 3 市级新业态行业工联会建设指南 为推进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试点探索网上 入会工作,现将建立各市级新业态行业工联会有关操作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联会建设思路 各地级以上市分别组建一家市级新业态行业工联会,既作为实现 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网 上申请入会的保障性途径,也是对本市“三新”领域基层工会进行统 筹管理和工作指导的综合性行业工会组织。根据企业、从业人员集中 程度,市级新业态行业工联会可以指导建立货运物流、移动出行、快 递、配送等单一行业工联会。 省总工会通过“粤工惠”平台的“广东新业态入会”小程序,为 市级新业态行业工联会开展建会入会、普惠服务等网上工会工作提供 技术支撑。 二、工联会组织建设 各市分别建立“XX 市新业态行业工联会”,由市总直接领导,并 在“粤工惠”平台进行工会组织登记。 工联会采用联合制、代表制组成。工联会的委员主要由所辖范围 的关联行业工联会和代表性企业基层工会负责人组成,地方工会、相 关党政部门(如“两新”组织党工委、交通、邮政、市监、交警、商 业等)和协会组织可以派员担任委员。工联会主席、副主席、常委通 过全体委员会议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具体操作按照《中华 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 执行。工联会主席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由市总选配得力干部担任, 另可配备若干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负责日常工作。 市新业态行业工联会组建条件尚未成熟的,可先成立市新业态行 业工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总工会的派出机构。各市已成立的货运、 快递等相关行业工联会可作为新业态行业工联会的委员单位,或者与 新业态行业工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县区、镇街、 村社等新业态企业和劳动者较多的,可根据需要成立本区域范围的新 业态行业工联会或联合基层工会。 工联会所覆盖的原基层工会实行属地管理,组织隶属关系、经费 拨缴关系原则上保持不变。工联会新组建的基层工会,其组织隶属关 系、经费拨缴关系由地方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工联会会员建设 市新业态行业工联会可以直接发展会员,是“广东新业态入会” 小程序唯一接受申请入会的工会组织,也是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网 上申请入会后起“蓄水池”或“中转站”作用的安置渠道。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广东新业态入会”小程序实现全流程网 络入会,入会申请由市新业态行业工联会管理员批准,会籍关系归属 于市新业态行业工联会,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接转。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会费缴纳与否由工联会自主确定,缴纳者 按每月 1-10 元标准,既可实行统一定额缴纳方式,也可实行会员自 愿缴纳方式。会员会费用于服务新就业形态会员的各类活动项目。 四、工联会职责任务 夯实工会基层基础,指导和推动本区域新业态行业内基层单位的 工会组建、发展会员等工作。健全工作机构,独立管理经费的工会联 合会应同时成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所覆盖基层工会女职工较多的, 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工联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学习顺丰工 会经验,探索建立“工会代表”联系一线劳动者会员制度。 因地制宜加强工联会办公场所、活动场所、服务阵地建设,整合 户外小休站、“司机之家”、“工会爱心驿站”等服务站点,加快“粤 工惠”工会地图建设,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资源。 突出新就业形态职业特点、行业特色和职工需求,强化服务意识、 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机制,普惠、精准、常态、多元化开展服务 工作。 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监督企业履行用工责任。积极与 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平台企业代表组织加强沟通,协商确定劳动报 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签订行业集体合同,推动制定 行业劳动标准。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引导劳动者理性 合法维权,促进行业劳动关系和谐。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劳动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注重培养、选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平台企业先进典型, 发挥示范作用。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劳动和技能竞赛、经济技术 创新等活动,提高劳动者素质。 五、工联会利用“粤工惠”平台加强管理服务 第一步,各地完成新业态行业工联会的建设并在“粤工惠”平台 注册。 第二步,工联会管理员登录小程序后台,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网 上入会申请进行审核管理。 第三步,工联会管理员登陆“粤工惠”后台,发布资讯进行宣传 和开展福利活动,更好地团结和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 附件 4 广东省工会会员专属意外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2022 年版) 为进一步体现工会互助保障服务职工的职能,提升新就业形态劳 动者的保障水平,动员、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会组织,广东 省职工保障互助会(以下简称省互助会)特制定本保障计划。 第一条 保障对象 全省加入工会组织并在“粤工惠”实名登记注册的新就业形态劳 动者,包括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等平台就业 群体。 第二条 保障内容 专属意外医疗互助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在医院进行治疗的,就其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发生的、符合 就诊医院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最高可获得 1 万元的专属意外医疗补贴保障。 第三条 保障费用 本计划保障费标准为每人 20 元。 第四条 保障期限 (一)保障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零时开始生效,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止,无免责期。 (二)在 2022 年内被保障人只允许参加一次本计划,超出次数 视为无效。 第五条 保障待遇 (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次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 治疗的,就其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发生的、符合就诊医院所 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可获得专属意外医疗补 贴保障。 (二)按梯度获得专属意外医疗补贴保障。因同一次意外伤害事 故发生的个人自付金额在 200-500 元(含)的,一次性补偿 200 元; 个人自付金额在 500-2000 元(含)的,一次性补偿 500 元;个人自 付金额在 2000 元至 5000 元(含)的,一次性补偿 2000 元;个人自 付金额在 5000 元至 10000 元(含)的,一次性补偿 5000 元;个人自 付金额大于 10000 元的,一次性补偿 6000 元。 (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造 成合理医疗费用的,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医疗补贴保障,但累 计给付金额不超过 10000 元。累计给付金额达到 10000 元时,该保障 责任终止。 (四)自意外伤害发生日起,超过一年未提出申报的,视作自动 放弃。 (五)本条款所指医院,是指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院等级分 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不包括主要提供门诊、康复、护 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服务之医疗机构) 。 第六条 除外责任 下列情形之一者,省互助会将不承担给付专属意外医疗补贴保障 的责任: (1)被保障人斗殴、酗酒、故意自伤或自杀、故意犯罪或者抗 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障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3)被保障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 行驶证的机动车; (4)被保障人因妊娠(含宫外孕) 、流产、分娩(含剖腹产)导 致的伤害; (5)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 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 (6)被保障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 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 定)导致的伤害; (7)被保障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 使用非处方药(见释义)不在此限; (8)被保障人接受牙科护理,或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牙 齿整形,以及类似非医疗性的服务; (9)被保障人助听器、义眼、义肢或其他辅助器械的装配; (10)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 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11)被保障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 探险、摔跤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七条 受领人 专属意外医疗补贴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本人受领,转入受领人银 行账户。 第八条 申报手续 (一)申报方式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个人费用发生后,通过“粤工惠”APP 进行 申报。工作人员接到申报后,将进行累计,达到给付条件后将补贴款 直接汇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银行账户。 (二)申报材料 1.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 2.与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日期、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 证明和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书 等); 3.诊治记录,包括病历卡、出院小结、影像学报告、手术报告、 病理报告等; 除上述材料外,如省互助会认为必须提供其他申报材料的,可进 一步要求补充提供。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释义) 1.本计划所指的意外伤害是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 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2.医疗费用指因意外伤害事故接受门、急诊治疗或住院而发生的 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医生诊疗费、床位费、药费、治疗费、护理 费、检查费、化验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手术费、器官移植费等符合 就诊医院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3.本条款由省互助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