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茅台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茅院发„2020‟52 号 各单位(部门) :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财务管理,学院修订了《茅台学院预算 管理办法》, 经 2020 年 9 月 7 日第十八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茅台学院预算管理办法 茅台学院 2020 年 11 月 19 日 - 1 - 附件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强化预算管理和监 督,为提高学院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和促进学院 各项工作协调和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 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 号)、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院根据学院董事会目标和 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的,是学院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 第三条 预算年度自 3 月 1 日起至次年 2 月 28 日(29 日) 止。 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责 第四条 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预 算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监督、 评价和分析等。 第五条 董事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 策机构,其主要职责: 1. 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的规章制度; 2. 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 2 - 3. 审议学校预算方案; 4. 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5. 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 审议学校预算执行报告; 第七条 计划财务处是预算的管理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 实施。其工作职责是: 1.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2.负责牵头开展校内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3.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 4.组织协调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提交校长办公 会或党委会。 5. 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定期向分管院领导、校长办公会汇报预算执行情况。 7.完成预算管理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各教学教辅部门、各行政管理部门是预算的执行部 门。其工作职责是: 1.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科学编制本部门收入和支出预算; 2.根据计划财务处下达的财务预算,按进度合理使用预算; 3. 严格执行学校预算,按规定提交预算调整的方案; 第三章 预算编制及调整 第九条 预算编制原则 (一)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 - 3 - 应从学院各部门实际出发,体现学院年度整体工作目标,保证学 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收入预算应全面真实、科学营收。 (三)支出预算应贯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首先保证经常 性支出,然后根据学院财力安排建设性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 先保证基本人员经费开支和日常教学运行经费,确保投入的教学 经费满足事业发展需求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 (四)充分论证,科学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应进行科学的论 证,认真评价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依据评价结果安 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做好专项资金立项、执行、绩效评价全过 程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学院的全部收 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 收入预算是指学院在预算年度内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 动依法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集团补助 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支出预算是指学院在预算年度内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学院日 常管理费用、基本建设及其他资金支出计划,包括:教学科研、 日常费用、人员经费等。 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方法 每年 10 月计划财务处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规、政策及集团 公司的部署和要求,在认真分析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 - 4 - 分考虑预算年度的变化因素,结合学院的发展规划,提出下一年 度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下发校内预算编制通知。按“二上二 下”的程序编制上报预算。 (一)预算编制前准备工作 1. 认真分析基期预算执行情况,充分考虑计划期的各种可 变因素; 2. 结合学院发展整体规划、事业发展计划,充分考虑计划 年度的资金供给状况,做好计划年度经费收支的预计和分析。 (二) 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在认真核实收入来源的基础上采取 稳健的原则填报,各部门创收经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不得隐 瞒或少列。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根据本 部门工作计划情况编制。 1. 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指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外聘人员工资等工资 性项目预算,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及学院薪酬等办法编制, 由组 织人事处负责统一编制。 2. 教学经费 指用于教学方面的经费支出包括实习费、教学运行维护费、 体育维持费、教学差旅费等,由学院教务处归口管理统一编制(含 各系的教学经费) 。 3. 科研经费 - 5 - 指用于科研方面的经费支出,包括科研项目经费学术讲座经 费等,由学院科研处归口管理统一编制(含各系的科研经费)。 4. 学生管理经费 指用于学生管理方面的经费支出,包括学生资助经费、思想 政治经费、心理咨询经费、招生录取费、就业指导费学生活动等, 招生、学生就业方面的经费支出由招生就业处归口管理统一编 制,学生活动经费由团委归口管理统一编制,其他学生管理经费 由学生工作处归口管理按照学院规定标准统一编制。 5. 行政管理经费 指用于学院日常行政方面支出,包括对外交流费、宣传费、 差旅费、接待费、网络信息费咨询费等,对外交流合作费由国际 合作与对外交流处归口管理统一编制,宣传费、校园文化建设由 宣传文化处归口管理统一编制,图书馆费用、信息化费用由图书 信息中心归口管理统一编制,党建经费、招聘费用由组织人事处 归口管理统一编制,其他日常行政经费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 统一编制预算。 6. 后勤服务经费 指用于学院日常后勤服务方面的指出,包括日常办公费、物 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安保费等,安全经费、消防经费由保卫 处归口管理统一编制,其他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统一编制。 7. 资产 由设备管理处归口管理,统一编制。 - 6 - 8. 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指用于学院对外培训支出、非全日制学生教学经费等,由继 续教育处归口管理,统一编制。 (四)各部门按要求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草案上 报学院,即“一上” 。 (五)由计划财务处分类归集,测算、分析后编制学院年度预 算初步方案,征求院领导意见后,将各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初步 草案下发给各部门,即“一下”。 (六) 各部门对“一下”预算数进行认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及 依据,确认并上报本部门经费预算草案,即“二上”。 (七)计划财务处核实反馈意见并对学院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再次修改,征求院领导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计划财务 处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编制学院财务预算方案,提交学 院党委会、集团公司审定批准后,正式下达各部门年度预算控制 指标,即“二下”。 第十二条 学院年度预算的编制和确定,计划财务处依据 集团批准的预算,向各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各部门根据计划财 务处下达的控制数,对预算费用进行明细预算并编制月度预算分 解表提交学院计划财务处审核。计划财务处依据审核通过的月度 明细预算,进行费用支付。 第十三条 各部门的预算草案应注明用款进度及执行时 限。 - 7 - 第十四条 学院预算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一般不得变更和 调整。确需调整、追加的,由部门提出追加、调整预算申请报计 划财务处,经计划财务处审核、论证后,提出追加、调整预算方 案,按相关程序报批。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 预算年度开始后,学院正式预算在未批复前,为 保证学院工作的正常运行,计划财务处可以先按上年同期的预算 支出数额安排支出,正式预算批复后,按正式预算执行。 第十六条 预算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 学院及各部门都应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责任部门 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全面责任,要积极采取 措施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第十七条 负责落实预算收入的部门应及时、足额完成预 算收入。不得违规收费,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 第十八条 各部门按照预算确定的项目、标准、范围、额 度和时间安排支出,不得虚假列支,应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 除预算批复前可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 本年度基本支出外,不得无预算支出或超预算支出。 第十九条 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应在下达的预算额度内严格 执行,不得跨项目混合支出,不得自行调整和变更预算项目,不 得改变资金用途、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 - 8 - 第二十条 预算执行的完成以办理完毕经费支出报销手续 为准,预算执行时间为当年 3 月 1 日至次年 2 月 28 日(29 日) 。 第二十一条 因预算执行不力,影响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给 学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预算执 行过程中,严重违纪违规的,由学院相关部门立案查处;构成犯 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第二十二条 决 算 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的梳理和总结,是对 年度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是对学院全年财务状况的全面真实 反映,是学院决策的重要依据。 决算收入表明学院教育资金的主要来源和构成,决算支出体 现学院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二十三条 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在预算 年度终了,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规定,编制决算并按时 上报。 第二十四条 编制决算报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 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二十五条 财务决算要经分管财务院领导审阅后,报学 院校长办公会、党委会通过,经学院董事会审核后及时上报集团 财务处。 第二十六条 计划财务处每月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 核对反馈。 - 9 - 第六章 预算绩效管理 第二十七条 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评 价以及根据评价结果所采取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在预算编制时,应对本部门整体支出 和项目支出设定绩效目标,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加强支出管理, 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第二十九条 计划财务处应定期对学院和各部门预算执行 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三十条 学院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将预 算执行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应在学院年终考核通知下发后 5 个工 作日内,将本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提交计划财务处进行审 核汇总,计划财务处将结果报学院相关会议审核。预算执行情况 与年终绩效考核、预算安排相挂钩,对于预算执行较好的,学院 将加大力度宣传和推广有关工作经验;对预算执行较差的,学院 将在下年度预算编制时削减或取消有关预算。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茅台学院党政办公室 - 10 - 2020 年 11 月 1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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