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市学院重修申请表.doc
东莞城市学院 重修申请审批流程 教务处下发通知组织全院学生进行重修报名 申请人填写重修申请表 学生所属系教学秘书审核重修申请,并签署意见。 属于跟班重修的,根据课表填写跟读班级信息 学生所在系负责人审核 教务处学籍考务科(行政楼 211)复核 教务处分管处长(行政楼 217)审批 学生将重修申请表印送相关部门及任课教师 说明:1、我院重修制度从 2014 级学生起开始实行。 2、属于公共课程或者重修申请人数较多科目将以统一开班形式进行重修,具体上课 时间由教务处统一下发通知。 3、学生有以下情况者,可申请重修:补考后仍不及格,无故缺考导致无补考资格, 考试舞弊导致无补考资格,转学(转专业)补修,无故缺勤导致无考试资格。 东莞城市学院重修申请表 学号 班级 姓名 系 级 专业 班 学年第 学期 重修课程名称 申请重修课程 内容 重修课程学年学期 20 -20 重修课程学分 重修课程原因 补考后仍不及格 无故缺考 舞弊 转学(转专业)补修 无故缺勤未获得考试机会 其他 重修课程属性 通识教育课程 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及实践性课程 重修该课程次数 首次重修 再次重修 系教学秘书 重修方式 审核 (开班重修课程 插入 班级跟班学习, 上课时间与原有课程无冲突。 无需填写此栏) 签名: 学生所在系 主任审核 签名: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学籍考务科 复核 签名: 年 教务处分管 处长审批 签名: 年 备注 1、此表原件交教务处,复印件交学生所在系、开课系、任课教师。 2、学籍考务科办公室行政楼 211,分管处长办公室行政楼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