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我院中职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免学费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3).doc
关于做好 2021 年我院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 免学费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关于下达 2021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 财教〔2021〕358 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2022 学 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 号)及《安徽省 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 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 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 号)文件要求, 现就我院 2021 年中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国家助学 金、免学费推荐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形式和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 元,获得学生每 学年资助标准,根据贫困档次依次为 1000 元、2000 元、3000 元。 每学年评定一次,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按学期发放给受助学生。 (二)资助范围和申请条件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中职,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 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名额及比例 1.涉农专业学生及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利辛县、颍 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望江县、潜山 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 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不含大别 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的 15%确定。 (四)评审认定程序 各系、各班级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履行 评审程序,切实做好评审工作。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将《安徽省中等职业学 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 关证明材料报辅导员(班主任)处。 2.各班级要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4~5 名学生 为成员(含班干及普通学生)的认定评议小组,其成员名单应在 班级范围内公示。认定评议小组应依据认定标准进行认定评议, 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国家助学金名单,上报到系。 3.各系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 主任)等成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 定和国家助学金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4.评审结果经各系公示后汇总上报, 经院学生资助中心初审, 报院评审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国家免学费 (一)免学费对象 中职免学费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 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 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城市非涉农专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 10%确定。 (二)免学费金额 免学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价格主管、财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目前为理科 3000 元/年,文科 2400 元/年)。 (三)免学费认定及评审 各系、各班级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履行 评审程序,切实做好评审工作。 1.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持户口本原件核对户籍信息并递 交本人申请、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各系核对无误后, 报院学生资助中心。 2.城市涉农专业学生递交本人申请, 经各系核对专业无误后, 报院学生资助中心。 3.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向所在系递交本人申请和相关证明 材料,由所在系部严格按程序组织初选,评选出城市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占城市学生数的 10%)。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和建档工作依照《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 法》文件执行。各系初选后,报院学生资助中心。 4.院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审核,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审议通过后,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 学院将初审名单提交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材料填报 (一)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 学费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 表》,同时皆须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表》,所有填报材料均需用黑色 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二)各系应于 9 月 22 日前上报《中职国家助学金初审名 单表》、《中职免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 和电子文档)及其他需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院签署意见 的材料。 (三)各系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资助相关数据信息 均需按时提交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完成全国学 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工作。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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