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58--北京汽车:职工代表监事的委任 2015年04月24日.pdf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BAIC MOTOR CORPORATION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58) 職工代表監事的委任 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第13.51(2)條而作出。 本公司的新職工代表監事已通過本公司的職工代表會議投票選舉產生,新的職工 代表監事為王建平先生。 新職工代表監事王建平先生之簡歷詳情載列如下: 王建平先生,44歲,研究生學歷,政工師、人力資源師。現任北京現代汽車有限 公司(「北京現代」)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和工會主席,本公司工會委員會常委。 王建平先生有二十餘年汽車行業和管理經驗,曾經擔任北京輕型汽車有限公司工 會副主席職務,歷任北京現代黨委、工會辦公室主任及工會副主席,本公司北京 分公司籌備組成員、黨委負責人,並自2011年3月起擔任北京現代黨委副書記、紀 委書記和工會主席。 王建平先生的任期已生效,於本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並將不會就擔 任本公司職工代表監事向本公司額外收取任何酬金。 1 王先生過去三年並無擔任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職務,及除上述披露者外,與本公 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並無任何關係。於本公告日 期,王先生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 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並無擁有任何權益、推定權益或淡 倉。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並無有關王先生的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予以 披露,且無有關其委任的其他事宜須促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承董事會命 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徐和誼 中國北京,2015年4月23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董事長兼非執行董事徐和誼先生;非執行董事張夕勇 先生、李志立先生;執行董事李峰先生;非執行董事馬傳騏先生、邱銀富先生、 Hubertus Troska先生、Bodo Uebber先生、王京女士以及楊實先生;獨立非執行董 事付於武先生、黃龍德先生、包曉晨先生、趙福全先生及劉凱湘先生。 * 僅供識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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