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党建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中国科学院厅局文件 科发直党字〔2020〕5 号 中国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党建专项 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院分党组、院属各单位党委、院机关各党组织: 为了规范党建专项经费使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直属 机关党委制定了《党建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1 中国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 2020 年 4 月 1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2 党建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院相关文件精神,规 范党建专项经费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不 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直属机关党委下拨的、用于支持 院属各单位开展党建相关工作的经费。 第三条 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分院分党组、院属各单位 党委、院机关各党组织要提高认识,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 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强对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 督检查。 (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要纳入使用单位财务统一管 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遵 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院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使用单位财务 管理规定支出和使用。 (四)提高效率,推动工作。要按照党建专项经费设置目 3 标,精心策划、合理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积极使用好下拨经费, 切实推动工作,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五)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直属机关党委将定期评估党 建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支持范围和支持力度 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 经费支出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党建专项经费主要由党建教育宣传工 作经费,院党建政研会经费,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活动经费, 群团工作经费,惩防体系建设经费等。 (一)党员教育和党建宣传工作经费用于支持党员主题教 育基地的建设和运营、“一所一人一事”先进事迹征集评选活 动、 “科苑党建”微信公众号和《科苑党建》杂志等平台建设, 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党建宣传、创新文化建设和弘扬科学家精 神等相关工作,支持院文联开展活动。 (二)院党建政研会经费包括片区活动经费和课题研究经 费,其中片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各片区开展研讨活动,课 题研究经费用于支持由院党建政研会确定的指定课题、重点课 题、自选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活动经费用于支持各民主党 派、统战团体、统战人士等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活动,各民 主党派、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开展考察调研、社会服 4 务,为开展学习教育订购报刊、书籍、资料及音像制品等,召 开研讨会、座谈会,联系联谊,组织学习交流,项目研究等。 (四)群团工作经费包括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哺乳室专项 经费等。其中,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用于组织职工开展全民健身 活动,可购置体育用品、购买比赛服装、购买奖品、租赁场地、 发放裁判劳务费、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等;哺乳室专 项经费用于购置哺乳室内家具等硬件设施或哺乳辅助物品、室 内软装、支付清洁人员劳务费等。 (五)惩防体系建设经费用于支持开展与纪检工作有关的 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队伍建设等。 第三章 监督审核 第五条 经费使用单位党委(分党组)和财务部门应当加 强对党建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经费使用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党建专项经费使用 情况表》(见附件),报所在单位党委(分党组)签署意见后, 报直属机关党委备案。对于按照年度下拨的经费,于每年 10 月底前备案;对于按照项目(课题)下拨的经费,在项目(课 题)完成后一个月内备案。 第七条 在经费使用实施过程中,如未能按照原定目标完 成任务,经核查后将核减或取消该项经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和我院有关规章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的,将依规依纪对相关 5 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直属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党建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表 抄送: 直属机关党委 6 2020 年 4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