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书.doc
附件: 2013 年度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 申 报 申 报 单 位: 法人代表(职务): 经办人(职务): 联 系 电 话: 申 报 日 期: 书 (盖公章) 2013 年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 登记证号 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传真 准予成立文件印发时间 登记机关准予社会团体成立文件文号 年 月 日 号 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开户许可证编号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业务主管部门 业务范围 收入来源 组织类别 1.公益服务类 2.行业协会类 3.学术联谊类 4.公众仲裁类 5.群众生活类(请打√) 2012 年纳税情况 开展社会服务情况 申请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 申请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 是否获得过 2012 年省级培育发展社会 组织专项资金 1.是 2.否 (请打√) 获得金额 2010 年以来违法违规情况 本单位保证上述所填报的内容以及提交的全部申请资料真实,如虚报或隐瞒重要资料,申请即宣告 无效,所获得的专项资金将全数退回,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填表说明: 1.此表每项均需填写,无此情况或无法填写须说明原因,并注明“无”。 2.组织类别由申报单位先行填列,以民政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提供申报资料清单 必备材料(缺少任意一项,初审将不予通过) 是否提供 (填“是”或 “否”) 备注 1.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证明 2.登记机关准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 金会成立的文件 3.组织章程 4.依法纳税证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5.合法收入来源证明(社会组织银行开户许可证、 银行对账单、组织机构代码证) 6.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7.各项收入不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和 会员分配保证书 8.按规定使用资金的承诺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 料 辅助材料(非必须提供,对资金评审有参考作用) 1...... 2...... 3...... 4......(不够可自行加行填写) 填表说明: 此表每项均需如实填报,如发现“必备材料”填报情况不实(如在“是否 提供”填写“是”,但实际上该项必备材料未提供),初审将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