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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学院通知〔2017〕31,通知2017031套红(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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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学院文件 茅台学院通知〔2017〕31 号 关于印发《茅台学院本科生临时困难补助 实施条例(试行)》的通知 各系部、各职能部门: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解决学习期间因突发原因 而造成的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 号)及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茅台学院本 科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条例(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 1 - 附件:茅台学院本科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条例(试行) 茅台学院 2017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 2 - 茅台学院本科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条例 (试行) 第一条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安心学习,顺利完 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向经济 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困难补助款。现结合茅台学院(下称学校) 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临时困难补助,是为了帮助解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因突发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所给予的临时性、一 次性资助。 第三条 享受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是在学校正式注册并取 得学籍的本科生。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学校给予一次性临时困 难补助: 1. 因病住院治疗,身体急需调补而家庭经济无力负担者。 2. 家庭经济困难又遇到突发性事件,经济来源受到很大影 响,学习和生活所必须的基本费用不能保证者。 3. 入校新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缺少基本御寒过冬用品, 需要学校进行一次性冬寒补助者。 4.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无力支付回家探亲的路费者。 - 3 - 5. 学习期间,个人遭遇意外事件,经济损失较大,学习、 生活暂时陷入困境者。 6. 在享受贷款后个人生活仍很困难,难以支付其基本生活 费。 7. 其他需要给予补助的情况。 第五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标准: 1. 受助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的校级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范 围为 500—2500 元,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 2500 元。 2. 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学校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受助 者在同一学期中不可重复申请。 第六条 学生申请补助的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茅台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表》,说明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及获得各类资助等情况,并 将申请材料交给辅导员。 2.辅导员审核。辅导员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及申请条 件。 3.系(部)审核。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盖 章,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建议补助方案。一次性临时困难补 助的学生申请材料需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4.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工作处(学 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领导小组审批,并最终确定补助额度。 - 4 - 5.款项发放。受助学生凭经学生工作处处长签字的《茅台 学院支付单》(原件)和经各级负责人审批签章后的《茅台学院 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到校财务处领取补助款项。 6.签收存档。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受助学 生填写的《茅台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及《茅台学院支 付单》的复印件进行留档,以便备查。 第七条 相关要求: 1.临时困难补助为不定期补助,学生一旦因突发原因而造 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即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2.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一经发现情况不属实,将立 即取消或追回补助,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取消其今后补助资 格。 3.学生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同时,主要应通过参加勤工 助学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生活、学习费用。 4.获得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根据补助金额的不同,需在一 年内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义工服务。 5.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补助:(1)学生家中发生变 故不足以影响学生完成学业;(2)单纯为改善个人或家庭生活 质量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3)符合困难认定申请条件而且 通过困难认定可以解决困难但没申请,由此造成的临时性生活困 难;(4)因本人责任造成被盗、宿舍发生火灾等其他事件而发 生临时困难者;(5)生活铺张浪费,购买或使用高档物品; - 5 - (6)学习不求上进,学习态度消极;(7)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8)有其他不予补助情况者。 第八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通知之日起执行。 送:学院领导,各系部,各职能部门 茅台学院党政办公室 - 6 - 2017 年 9 月 2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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