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能力型课程设计.doc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能力型课程设计 基础部 张胜闻 一、课程性质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课)是一 门公共基础课,是高等院校全体大学生的必修课程,是学院合格人才培养和大学 生健康人格塑造的职业能力必修课。它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形势 与政策》课被中宣部和教育部确立为高职高专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三 门公共必修课程,是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课程,目的是通过对学 生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使当代大学生正 确认识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确立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 想信念,树立当代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根本目的是把大学生们培养 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概论课》是一门理论性与政策性很强的课程,在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 作中发挥着旗帜和导向的作用。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三门公共必修课程, 在思想体系和内容设计上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主 要是对学生进行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教育,《形势与政策课》主要教育学生如何 正确认识社会、面对社会和把握社会,而《概论课》则是解决高校为谁培养人和 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重大问题的课程。如果说,《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与 《形势与政策》课通过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培养使当代大学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是“两翼”;那么, 《概论课》就是通过职业核心能力培 养使大学生成为可靠接班人,是“主体”。在培养和塑造当代大学生的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教育过程中具有任何其他课程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课程突出了思想政治理论功能,不仅帮助学生把握基本原理,坚定理想信 念,更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做到以理服 人,充分发挥理论的力量,培养学生科学地认识和分析复杂的社会现象的能力。 本课程教学设计的理念就是从高职学生的特点和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将 教学从单纯注重知识的传授转向重视对学生认知、情感和能力的培养上,将思想 政治教育从知行分离转向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努力突出思想性、实践性和高职 1 性的特点。 本课程主要讲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进程,了 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因此,在整个的课程设计中,需要教师有深厚 的理论功底和渊博的知识背景。我们要求教师围绕一个教学主题:中国化的马克 思主义;讲清二大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阐明三 条特色道路: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道路。 授课过程中,教师在吃透教材的基础上,针对学生思想上的难点、热点和困 惑,使教学内容更加生动丰富,以增强说服力和现实性。思政课教师要积极探索, 基本形成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教研科研为支撑,以课堂教学为重心,以教 学改革为载体,以优质的教学效果为目标的课程理念与思路。 二、教学目标 (一)总体目标 本课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形势观及其认识分析形势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国 内外热点问题做出分析, 使学生较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有关形势与政策的基本概念、 基本判断和基本结论,运用正确分析形势的方法、理解政策的途径,理解和掌握 我国的基本国情、党和政府的基本治国方略,形成正确的政治观,学会用马克思 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形势,理解和执行政策。 (二)具体目标 1、知识目标: (1)知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果。 (2)掌握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改革和开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的基本概念 和基本原理。 (3)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困难与解决问题的思路。 (4)坚定和平解决国家统一的立场。 (5)理解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现实生活的基本问题。 2、职业技能目标: (1)培养学生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识能力。基本层的目标是:能 够认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提高层的目标是:能够结 2 合时代背景认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具有熟练掌握本 课程的基本概念,正确表达思想观点的能力。 (2)培养学生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分析能力。基本层的目标是:能 够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相关论述有正确与错误的辨别和判断能力。提高层 的目标是:能够在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相关论述有正确与错误的辨别和判 断能力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分析,能够运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 政策,对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现状和社会现实问题,具有初步的分析、判 断能力。培养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积极面对社会、较好适应社会和服务社会的能 力。 (3)培养学生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综合能力。基本层的目标是:能 够从多角度多层面把握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提高层的目标是:能够独 立地从所学的知识中把握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和 初步的调查研究能力。 (4)培养学生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能力。基本层的目标是:能 够运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理解实际问题。提高层的目标是:具有 能够运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职业素质养成目标 (1)通过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价值观理论的学习与践行,塑造 当代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历史观、人生观和价值 观,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 (2)通过基本知识的学习,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 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 理想,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增强在党的领 导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培养学生 坚定正确的思想政治素养。 (3)通过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的学习和把握,培养学生学习中 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兴趣,使人文素质可持续发展,具有当代大学生的使命感和社 会责任感,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所应有的 基本政治素质和相应的能力。 3 三、教学方法要求 (一) 、本课程理论性较强,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注意理论和实际的结合, 从社会现实,学校环境和学生实际出发,避免空洞说教。 (二)、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创设一些模拟场 景,帮助学生多参与教学活动,增强教学的实效性。 (三)、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工具,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的 趣味性和生动性。 (四)具体可采用讲授、启发、互动、分析比较、学习归纳、思辨讨论、演 讲引导、传媒认知、个案分析等教学方法。 四、教学内容 下面我将以第八章第二节的教学实例来设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理论体系概论》课 4 学时的能力型课堂教学方案。课程内容及相关知识、能力 目标要点如下表: 章节 第八章 建设中 国特色 社会主 义总体 布局 ----第 二节建 设中国 特色社 会主义 政治 教学重点、 难点 任务 采用的教 学方法 相关教学活动 教学 拟实现的能力 目标 1、播放视频 增强学生 重点:中 1、坚持 “98 抗洪” 、“08 中国特色社会 国特色社 走中国 抗震救灾” 主义道路自信, 会主义政 特色社 治发展道 会主义 路是中国 政治发 人民唯一 展道路 正确的选 1、讲授法 2、传媒认 知法 3、思辨讨 论法 择。 2、讨论:坚持 坚定走中国特 党的领导与坚持 色社会主义道 中国特色社会主 路的信心和对 义政治发展道路 中国共产党的 相统一 信任 1、播放视频 增强中国 教学 2、发展 “人民至上”片 特色社会主义 难点:中 社会主 段 制度自信,自 国特色社 义民主 2、讨论:中 觉维护中国特 会主义民 国特色社会主义 4 色社会主义政 主是国体、 是国体、政体和 政体和基 基本政治制度是 本政治制 人民当家作主的 度的统一; 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 治制度。 分析:“山 是建设中 3、建设 国特色社 社会主 会主义的 义法治 重要目标; 国家 1、讲授法 2、个案分 析法 深化政治 东招远血案” “内蒙古呼格吉 勒图案再审”给 你的启示(2014 十大法治事件) 增强学生 法治意识,养 成良好的法治 思维和法治行 为方式 体制改革 使学生充 是建设社 分认识只有不 会主义现 断深化政治体 代化强国 制改革,才能 的重要保 不断完善党和 障。 4、推进 1、讲授法 政治体 2、思辨讨 制改革 论法 讨论:谈谈 你对党的群众路 线教育实践活动 的认识 国家现行的具 体领导制度、 组织形式和工 作方式中存在 的缺陷,从而 更进一步认识 政治体制改革 势在必行。 教学过程: 任务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一)导入:播放视频“98 抗洪”、“08 抗震救灾” (二)学生谈观看视频后的感受 (三)教师引导学生讨论: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 5 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统一性(学生讨论后,教师讲授,从而增强学生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道路自信,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 (四)讲授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道路,必须要与本国的 国情相适应。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和发 展的广阔沃土,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 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是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进步要求的选择。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 作为一个领导着有 13 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 于绝对的领导地位,这就使得党的领导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具有决 定性的意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我们党领导 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 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实现人民群众的 根本利益。而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 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广泛地动员、领导和组织人 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在中国,中国共产党领 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这一根本准则在国家 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和切实的贯彻和体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 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 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全国 各族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能否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充 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是检验党的领导是否正确和执政能力的根本标 准,也是检验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程度的根本标准。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通 过党的领导体制实现的,集中反映在党与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形式上。 党也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 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巩固和发展 党的执政地位。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 6 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 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我国的宪法和法 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 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 是依法治国的实质。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 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 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 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小结,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成为执 政党当之无愧!播放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进一步增强学生对中国 共产党的坚定信任。 任务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一)导入:中国真的如外国评价或我们认为的那么差吗?首先我们来看看 美国所制定的让人触目惊心的对华方针(ppt 展示,这是 20 世纪 50 年代美国中 央情报局拟定了的对华方针,至今已有 60 多年历史,从毛主席最早发现提出“警 惕和平演变”“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物又重来”也已经有半个多世纪 了。),看完后提问学生“你们有何感受?(提问两名学生回答,不做点评)。 为了让学生知道外国的评价是不真实的,是另有企图的,让学生真正明白某些外 国政府及媒体对中国的言论确实是歪曲了事实,接着放了一段中国留学生面对国 外某些人想破坏中国举办奥运会采取的种种行径而进行的激情演说视频。看了美 国可恶的“对华十条诫令”、再听听中国学子慷慨激昂的诉说,学生们的情感调 动起来了,并陷入了深思。这时教师引导:中国的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假如我们跟着外国政府和媒体一起来攻击自己国家的政治制度,那真是中了他们 要颠覆中国的圈套。 (二)播放视频“人民至上”片段,学生谈观后感 接着教师讲 2008 年雪灾、藏独事件、5.12 地震、奥运会后外国人士积极评 价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报道(PPT 播放) 7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政治学教授凯文·奥布赖恩曾就中国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撰写过专著。他对本报记者说,近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变 得越来越自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允许有不同声音,特别是在审议过程中。还有 一些法律草案和政策措施因有不同意见而被搁置起来。在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 作报告审议水平提高的同时,他们提出的议案质量也越来越高。在中国民主与法 治建设进程中,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英国 48 家集团俱乐部主席佩里认为,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政治协商 模式,是与西方民主不同的模式,是适合中国的现状与文化、历史传统的民主模 式。48 家集团一向尊重中国人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发展道路,并祝愿中国人 民在自身经济、社会公平发展的道路上继续取得成功,在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中 继续发挥积极作用。等等。 (三)讲授 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的国体 ( 1) 人 民 民 主 专 政 的 建 立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建立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中国共产党从成立 之日起,就接受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在党的第一个纲领中明确主张进行社会 主义革命和采用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劳农者的国家。大革命失败后不久,中共六 大提出建立苏维埃工农民主专政。1931 年 11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 府成立,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规定苏维埃的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 农民、红军及一切劳苦大众的。九一八事变后,中共中央政治局瓦窑堡会议决定, 把“工农共和国”改为“人民共和国”。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 据地实行各抗日阶级和阶层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即“三三制”政权。1940 年 初,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了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主张。新民主 主义共和国,既不同于旧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也不同于苏 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而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革命 所采取的过渡性的国家形式。这个国家的国体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各革命阶级的 联合专政。1945 年抗战胜利前夕,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系统地阐 述了建立一个包括国民党在内的由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联 合政府主张。由于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联合政府没有实现。1947 年夏人民解 8 放军转入战略反攻后,中国共产党在 1948 年发出五一号召,倡议各民主党派、各 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了 各民主党派的积极响应。1949 年 6 月 30 日,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 , 深刻总结我党 28 年历史的经验,论证了在中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必然性, 阐明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任务,以及各阶级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的地位等问 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政权理论。1949 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 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建立。 ( 2) 人 民 民 主 专 政 的 性 质 、 任 务 和 特 点 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 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对人民的民主与对敌对势力的专政是 互相联系和依赖的,两者既区别又有联系。民主的主体和专政的对象互不相同, 不能混淆,专政只适用于敌人,而不能用于人民。人民自己不能对自己专政,不 能由人民中的某一部分去压迫人民中的另一部分。同时,人民的民主权利不能给 予敌人。只有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对反动派实行 有效的专政;也只有对反动派实行有效的专政,粉碎他们的反抗的破坏,才能保 障人民的民主。如果离开了人民民主,就谈不上对敌人的专政,而离开了对敌人 的专政,人民民主就会失去保障。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两个历史阶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 主专政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担负着 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新中国成立 后,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工业 化,同时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社会 主义制度建立后,人民民主专政已经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其主要任务是保卫社会 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对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势力和 反动分子实行专政。 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主要表现在:第一, 它们都是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都 是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的新型民主、新型专政的国 家政权;第二,它们都承担着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扩大人民民主,镇压敌 9 对势力反抗,保卫和巩固革命成果,领导和组织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职能;第 三,它们都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逐 步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和社会不平等,为未来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 人民民主专政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第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向社会 主义过渡的时期,参加国家政权的不仅有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在一定 历史时期中还有民族资产阶级。进入社会主义以后,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 级、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级、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 属于人民的范畴,在最广大的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只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第二, 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这 种新型的政党关系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一个成功的创造;第三,从在概念 表述上,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全面、更明确地表示出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这两 个相互联系的方面。 ( 3) 坚 持 人 民 民 主 专 政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 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首先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照宪 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 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这是因为:第一, 从当今国际形势看,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力量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会弱于资本 主义;第二,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不可能短期内消除,有时还 会很尖锐;第三,在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也不可能杜绝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第四, 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分化和颠覆的图谋没有改变。因此,要在充分发 挥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加强国家政权的专政力量,用人民民主专政来维护人民的 政权,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们的政体 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 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 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 10 望。 ( 1)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度 的 形 成 1840 年以后,由于列强的入侵和封建统治的腐败,我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 半封建社会。无数仁人志士上下求索,围绕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权 组织形式提出了种种主张,展开了激烈斗争。辛亥革命后,曾模仿西方民主制度 模式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包括议会制、多党制等,但并没有改变旧中国的社 会性质和人民的历史命运。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是一条 走不通的路。 对建立新型的人民政权及其组织形式进行长期探索和实践的历史重任落在了中 国共产党身上。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组织领导工农运动过程中成立了 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农民协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革命根据地成立 了工农兵代表大会、中华苏维埃,进行政权建设尝试。抗日战争时期,按照“三 三制”原则组织起来了参议会和其它政权组织。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代表会议制 度等等,这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同时期建立的人民民主政权形式,虽然还不具 备完整的国家政权形态,但都以人民的权力为基础,具有人民代议制民主的特征, 为建国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1949 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上通过了具有 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根本政治制度。1954 年 9 月,在各地普选的基础上,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中央到地方正式建立起来; 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实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次会议以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经历一个不断完 善和发展的过程。 ( 2)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度 是 我 国 的 根 本 政 治 制 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根本不同。所 谓“三权分立”,就是把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法院 和政府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维持权力均衡。这种制度相对于封建专制统 治与个人独裁是一种进步,它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各党派、各利益集团之间 的利益矛盾,有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和保持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但 11 “三权分立”制度是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制经济基础、资产阶级国家性质、阶 级关系和政党制度相适应,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而我国以社会主义公 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人民可以统一行 使自己的国家权力,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只能实行“议行合一”的民主集中 制。虽然我国立法、行政、司法也有必要的分工,也分设了三种机关各司其职, 但三者不是分立和平行的关系,而是立法权居首位,行政、司法均从属于它,也 就是掌握立法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居最高地位。我国正是通过国家最高权力机 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体现国家权力的统一,保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我国现行宪 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 内容。具体来讲,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各 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 会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第三,国家 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并可以由它罢免;第 四,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和地 方的重大事项。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 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议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四项:立法、 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这也是中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当 家作主权利的主要体现。 我们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将其确立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既是历史 的必然,也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具有的无比优越性。这种优越性主要体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和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我们 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因为我们国家国体的实质是人民民主,就需要民主的政体、民主的政权组织形式 12 与之相适应,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充分保证了这一要求。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的代表都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利于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我国的人 大代表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了解人民生活和需要, 是人民选出的值得信任的人民要求与利益的代言人。他们反映人民意志,并通过 大会将这种意志上升为法律和各种决定、决议。这样既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 极性,又能保证他们的有序参与,可见,人民代表大会是便于人民群众参与政治 并得到政治训练的最适当的组织形式。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的国情。毛泽东曾经指出,我国的国情是 两条,一是我们人民已经取得了政权,掌握了国家政权;二是我们正在迈向社会 主义道路。前一个国情决定了我们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而后一个国 情要求我们要建立保证我们的事业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政治制度。我国的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满足了这两个基本条件。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有效率地运转。民主和效率一直是 人类社会长期争取而又难以兼得的双重目标。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在现今 条件下比较好地把民主和效率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法律的制 定,由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充分讨论,民主决定,比较可 靠和保险,它可以真正集中与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而在具体的贯彻执行上, 则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西方的三权鼎立制度相比较,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有效率的制度。 (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取 得了很大进展,作出了一系列改善和加强人大制度的新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我 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完善。第一,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特别是把原来属于全国人大的一部分立法权交常委会共同行使。在全国人大常委 会下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研拟有关议案。第二,赋予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第三,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加强其对 国家机关的监督作用。第四,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 这些改革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各级人大及其 13 常委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选举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已有的制 度也需要全面有效地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需要继续完善和发展。党的十七 大报告明确指出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措施,这就是:支持人民代表大 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 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 举人大代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这 就为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 60 多年来,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 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 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 制度载体。在我国,人民内部虽然还存在各种复杂的矛盾,但全国人民根本利益 的一致性,决定了人民可以统一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中国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 中,既要解决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又要追赶发达国家,更需要集中和效率。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保证了国家统一 有效地组织各项事业,保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实行 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 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这个制度 受到破坏,人民当家作主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在建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学生讨论: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 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小结: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 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并不是像 西方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宣传的那样是一种抽象的、超越社会制度的甚至是唯一的 民主模式。大家知道,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生 活导致利益多元化,也就导致资产阶级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 在确立和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正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 14 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层的专制。可见,三权分立只能是资产 阶级内部利益的一种瓜分和调整。它所制衡的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 益关系,而不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受剥削的广大无产者同有产者的根本对立的利 益关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严重弊病在于,它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在 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致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 力和时间的浪费。 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其一,我国不存在三权分立制的经济基 础。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他们之间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者之间那种深刻的利益对抗关系,因而在国家 政治形式和党派制度上, 没有必要人为地把他们划分为各种不同利益的政治对手。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 其二,我国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历史前提。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 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 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如果放弃了 这些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必然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制度的根基,动摇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其三,我国实行的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 面体现了广泛的人民民主,另一方面,又保证了人民意志的统一和国家权力的统 一,保证了决策的效率。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这种制度使占社 会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三权分立不同,国家最高权力是一元的、统一的。人民代表 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的政权组织形式,本质上是体现“议行合 一”原则的政治制度。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能 够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有效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只能通过 加强执政党自身的建设、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 制约。当然,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应该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 15 重视对西方分权制约思想的研究,但一切都必须适合中国国情。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 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的重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1)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的国家,一直存在着“君子群而不党” 的观念。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全世界几乎所有的资本主 义国家都侵略过中国。为了救亡图存,许多志士仁人开始摸仿西方政党模式和民 主政治。辛亥革命后中国曾一度实行过西方的“多党制”,这是中国政党制度的 第一次尝试。当时政党林立,最多时达到了 300 多个。政党间互相攻击,拉拢收 买,贿选拆台,乌烟瘴气。在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选举时,国民党赢得国会多数, 成为国会第一大党。然而国民党领袖宋教仁被暗杀,国民党被迫解散,袁世凯复 辟帝制,“多党制”归于失败。1927 年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建立了南京国民政 府,实行一党训政,推行一个主义,一个党,一个领袖,不容许其他任何政党合 法存在。抗日战争爆发后,蒋介石国民党政府表面上允许共产党和其他党派存在, 而一党专制的实质没有改变。特别是战后,蒋介石违背全国人民和平的意愿,拒 绝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发动全面内战,最终导致政治孤立、经济崩溃和军 事失败。这表明,在中国实行排斥其他党派的“一党制”同样行不通。正是在深 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学说,同我国 各民主党派一起,共同创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49 年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把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 关系以组织形式确立下来。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 加国家政权和各项经济文化建设,对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1956 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共产党与 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这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 作和政治协商形成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蕴含了在我国建立多 党长期合作政党制度的构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 16 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 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党的十二大丰富了关于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八 字方针,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 党的十三大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一起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1989 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的意见》,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全面阐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文件,具 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1993 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序言 中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从而确 立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在宪法中的地位。2005 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进一步 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将中国共 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我国多党合作的事 业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 ( 2) 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 要机构 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 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第一,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 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政治协 商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在共同遵守宪 法和基本路线的基础上,就有关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重大问题,进行各种形式 的充分讨论,集中各方面提出的正确意见,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问题。 第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 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 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第三,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 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 17 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 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 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 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的新任务,这就是:支持人 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 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 我国的政党制度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党制或多党制,是一种社会主义的新型 政党制度,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根本区别于其他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 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第一,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 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处于领导和执政 地位,这是多党合作的基本前提和政治基础,是区别其他国家政党制度的根本特 征。所谓共产党的领导,不是由共产党包办一切,而是在民主平等基础上的政治 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共产 党作为执政党,处于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进行全面领导;民主党派作为 参政党,是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 第二,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标,都以四项基 本原则为共同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为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中最基本的就是爱国 和民主。正是基于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和共同的政治目标,他们走到一起了。在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党派是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组成 的带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它同共产党一道为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实 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而奋斗。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 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 联盟,他又同共产党一道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18 第三,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可以概括为“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 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 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受到宪法的保 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历史表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在实践上是行之有效的。它 既发扬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在多党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 实现民主,在共产党政治领导的前提下体现集中,既避免了一党制因缺乏监督而 导致专制的弊端,又避免了由于多党制和两党因竞选而造成的政治资源的巨大浪 费和政治成本的显著提高,这是其他政党制度所没有的。 (4)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国家政治和 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 商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通过多 渠道、多形式对执政党的工作实行民主监督,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 业,为推动祖国统一大业和社会全面进步不断建言献策。 4、民族区域自治是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世界上的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有不同的制度模式,如联邦制、邦 联制、民主自治等,中国采用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 制度之一,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及其条件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 56 个民族中,汉族人口最多,其他 55 个 民族人口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少 数民族人口为 10 643 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 8.41%。 民族区域自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 产党人为解决民族问题进行多年探索的结果。早在江西苏区时,在《关于中国境 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中国共产党就提 出了民族自决的主张;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在陕甘宁边区提出了较完整的民族区域 19 自治的主张,并在边区建立了若干民族自治地方;1947 年 5 月 1 日,内蒙古自 治区成立。1954 年宪法正式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各级民族 自治地方逐渐成立。1955 年 10 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1958 年 3 月,广西 壮族自治区成立;1958 年 10 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1965 年 9 月,西藏自治 区成立。目前,中国共建立了 155 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 5 个自治区、30 个自治州、120 个自治县(旗)。在 55 个少数民族中,有 44 个建立了自治地方, 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 71%。同时,中国还在相当 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了 1173 个民族乡,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补充形 式。11 个因人口较少且聚居区域较小而没有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中,有 9 个建有民族乡。1984 年 5 月 31 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民族区 域自治法》,作为少数民族实现自治权利的基本法律;2001 年 2 月 28 日,第九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广泛的修改,以适应国家经济发展 和民族关系发展的需要。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 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 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 据。中国自古以来,各民族之间虽有战有和,有统有分,但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 认同自己是中国大家庭中的一员,始终是各民族关系的主流。第二,近代以来在 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在 共同反抗外来侵略的浴血斗争中,中国人民体会到,各族人民只有紧密地团结和 联合起来,才能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只有实现国家的独立自主和繁 荣富强,各民族才能拥有真正的自由、平等、发展和进步。第三,各民族大杂居、 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 现实条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频繁迁徙,逐步形成了大杂居、 小聚居的分布格局。这种状况决定了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不同类型 和不同行政级别的民族自治地方,有利于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和各民族的共同发 展。 (2)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和特点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 20 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 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包含三个方面的内 容: 第一,民族区域自治以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为前提。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其自治权属于特殊的地方国家权力,与前苏联的加 盟共和国不同,不享有脱离国家而独立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是我国单一制国家 结构条件下的一种地方政权形式,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行使自治权,管理本地区 的和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第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这也就是说,只要 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就可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也必 须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内实行。这种自治制度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即只 有聚居在一定区域内的少数民族才能实行民族自治,不是分散居住的少数民族人 口实行的民族文化自治,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与民族聚居无关的地方自治。 第三,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 制度是在承认民族差异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使之能自 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而建立的。少数民族作为我国人民中的一部分,享有的 当家作主权利具有民族性。一方面,少数民族作为国家主人,他们在政治、经济、 特别是文化上的特殊要求应得到特别保护;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在任何时候都享 有民族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所以,在少数民族传统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自治,行 使自治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权利的关键。可以说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 度的核心,否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就名存实亡了。 (3)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 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它们在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职权 的同时,拥有自治权。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中国 155 个民 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则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 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其他组成人员中,依 法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干部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目前,全国少数民族 21 干部总数达 290 多万人。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截至 2004 年底,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 133 个,单行条例 418 个。民族 自治地方根据本地的实际,对婚姻法、继承法、选举法、土地法、草原法等法律 的变通和补充规定有 68 件。三是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目前,中国有 22 个少数民族使用 28 种本民族文字。2003 年,用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图书有 4787 种,印数 5034 万册;杂志 205 种,印数 781 万册;报刊 88 种,印数 13130 万份。 目前,蒙古、藏、维吾尔、朝鲜、彝等少数民族文字已有编码字符集、字型、键 盘的国家标准,文字软件已实现 Windows 系统上的运行和激光照排。四是尊重和 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截至 2004 年底,西藏自治区共有 1700 多处藏传佛 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 4.6 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有清真寺约 2.39 万座, 教职人员约 2.7 万人。此外,民族自治地方还有权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 自主安排、管理和发展本地方经济建设事业,自主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发展教育、 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 (4)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新局面 由于成功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少数民族依法自主地管理本民族事 务,民主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保证了中国各民族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 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国家 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形成了各民族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团结奋斗、共 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民族关系。同时,国家通过各种措施帮助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 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主要包括:把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 战略位置,优先合理安排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 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采取特殊 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教育和科技事业,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持力 度,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事业的投入,扶持民族自治地方扩大对外开放,组 织发达地区与民族自治地方开展对口支援,照顾少数民族特殊的生产生活需要, 等等。 在国家和发达地区的大力帮助和支援下,民族自治地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保持了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民族和睦的良好局面。 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既 22 能保障少数民族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又能维护国家统一和增强各民族的团结, 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充分发 挥各民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与进 步。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一项任重道远的任务,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范畴,它不仅 是一种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而且作为国家制度民主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 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1)基层民主含义及其意义 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 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民主权利,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和 直接参与的特点。 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的基本范畴,并明确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 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 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 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这是因为:一方面,发展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的基础性工作。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保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行使 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利,首先必须保证他们在基层的经济、政治、 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中当好家作好主,这是实现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整个 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当家作主的基础。通过基层民主,自己的 事情自己管,自己的事自己办,人民群众就能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单位的主人,社 区的主人,国家的主人。另一方面,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发 展基层直接民主,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民主素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创造 条件。人民群众在直接参与基层各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的过程中,逐渐会 了解什么是民主、怎样做才是民主,逐渐养成民主的习惯和能力。第三,基层民 23 主政治建设的“成本”最小的,成效却是显著的。与上层民主政治涉及面广,牵 扯矛盾复杂有所不同,基层民主政治涉及面小,主要是一个单位、一个组织或社 区内部的事情。社会中许多矛盾和问题,往往是一个单位或组织内部产生的,人 民群众也更关注自己身边的事情。因此,把每一个基层单位或社区的民主政治建 设搞好,整个国家的安定团结就有了根基。 (2)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的发展和进步,全国各地城乡基层民主不断扩大, 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渠道增多,民主的实现形式日益丰富。目前,中国已经建立 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 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完善村民 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整个国家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民、 农村问题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没有农村村级民主政治的大发展,就不 可能有整个基层民主的大发展。扩大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使农民在所在村庄真 正当家作主,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问题。经过 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推进农 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这就是实行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发端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发展于 80 年代,普遍推行于 90 年代, 已成为在当今中国农村扩大基层民主和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村民 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 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村民自治的主体是全体农村居民,而不是局限 于某一阶层或某一行业的成员;自治的区域是村,即与农村居民生活联系十分紧 密的社区;自治的内容为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即村务;自治的目的是使 广大农村居民在本村范围内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处 理好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保证国家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 24 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是基层直接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实 行村民自治,必须坚持两条重要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必须坚持依 法办事。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宪法和法律精神的体现,也是由我们国家的性质决 定的。村民自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秩序、有步骤 地向前推进,才能把亿万农民群众的政治主动性和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不 断提高村民自治的质量。坚持依法办事,就是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自 治活动,不能超出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同时,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精神,制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使本村的管理有章可 循,违章必究。 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城市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城市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 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在城市基层实现直接民 主的重要形式。 新中国成立后,即在全国各个城市普遍建立居民委员会,实现城市居民对居 住地公共事务管理的民主自治。1982 年,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首次写入中国宪 法。1989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城市居民委 员会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1999 年,国家在全国 26 个城区开展了社 区建设的试点和实验工作。此后,在全国开展了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目前,城市 社区建设正在由点到面、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推进,以 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正在全国展开。 如同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主要内容也是实行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民主选举方面,选举的形式经历了由候选人 提名到自荐报名,由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由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并打破了地 域和身份的限制,民主程度不断提高。近年来,城市社区居民直选蓬勃发展。国 家有关部门对 26 个试点城区的调查表明,城市社区居民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 持积极参与的态度,超过九成选民参加了投票。在民主决策方面,社区居民是民 主决策的主体,通过社区居民会议、协商议事会、听证会等有效形式和渠道,对 社区内公共事务进行民主决策。在民主管理方面,居委会依法办事,按照社区居 民自治章程和规约规范工作,努力增强居民当家作主意识,实现“社区的事大家 25 管”。在民主监督方面,实行居民委员会事务公开,凡是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 问题和涉及全体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都及时向居民公开,并通过召开居民 评议会,听取居民意见,接受居民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 形式,是保证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在中国,职工在企事 业单位中享有的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来实现。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即在公有制企业中实行了职工代表会议制度,1957 年 后在全国普遍推行了这一制度。中国宪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劳动法、工 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职工代表大会制 度作了相应规定。依据有关法律,职工代表大会具有五项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 发展计划和方案有审议建议权;对工资、奖金、劳动保护、奖惩等重要规章制度 有审查通过权;对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有审议决定权;对企业行政领导 干部有评议监督权;对厂长有推荐或选举权。 在中国,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代表中不仅有工人,而且有科 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能够代表全体职工民主管理企业。职工代表 大会闭幕后,由企业工会委员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 常工作。目前,建立工会组织的公有制企业中有 52.8%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覆盖 职工 3502.6 万人,占已建立工会公有制企业职工的 72.9%;建立工会组织的非 公有制企业中有 32.6%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覆盖职工 2787 万人,占已建工会非 公有制企业职工的 46.7%。 改革开放以来,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在实 行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企事业单位的改革 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坚 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就是要加强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 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互动交流:学生谈谈自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 (五)小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国体、政体和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 主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自觉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才能健康发展。 26 任务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导入:介绍 2014 年度十大法治事件两例(“山东招远血案”“内蒙古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学生谈谈两个案件给自己的启示,从而引出依法治国的 重要性。 (二)讲授 1、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曾亲自领导并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 在制定宪法过程中,毛泽东曾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 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1956 年,党的八大提出:“由 于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基本上完成,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 发展生产力,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的法制,巩固社会主义建设的秩序。 国家必须根据需要,逐步地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 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充分地受到国家的保护。”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针对“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法制建设遭受严重破坏以 及改革开放出现的新情况,十分强调和重视法制建设。他指出:“要继续发展社 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三中全会以来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今后 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 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进一 步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思想,并于 1996 年 2 月提 出了“依法治国”思想。1997 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 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并 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任务。1999 年 3 月, 九届全国 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把这一治国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 定下来。中国的法治建设揭开了新篇章。进入 21 世纪,中国的法治建设继续向 前推进。党的十六大,将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 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007 年召开 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 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27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在上个世纪 90 年代最终确立依法治国方略,有着非常 深刻的历史背景。法治以其特有的优越品质代替人治,是历史发展的趋势。20 世 纪,民主与法治的世界观在全球逐渐得到普及。人类走向法治已成为全球化时代 的一个鲜明标志。在这个时代,从欧美到亚非,从北半球到南半球,不但传统西方 法治国家仍然固守法治原则,并努力完善其法治模式,而且连专制主义根深蒂固 的东方国家和贫穷落后的非洲大陆也开始与法治结缘,引进现代法治观念、原则 和制度,尝试以法治方式来治理国家。这一切昭示了国际社会的法治化趋势,有力 证明了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潮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扩 大,经济和政治的矛盾日益复杂并凸显。1992 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中国由此进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历 史进程。这一进程及其成果内在的要求我们必须实行依法治国。可以说法治是市 场经济的有力保障,没有法治,很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建立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我国也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民主政治总是同 法治紧密相连,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必然要求实行依法治国。邓小平曾指 出:“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只有把社会主义民主政 治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按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人民才能行 使权利,从而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各族人民和睦团结的政治局面。可 见,依法治国的提出与实行正是对当今时代发展潮流的回应,对法治秩序全球化 的接受,同时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以及建设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 2、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1997 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 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 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 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 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这是对“依法 治国”方略的科学界定,也清楚地表明了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是有中国特 色的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相结合的依法治 28 国。 第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统一。民主 政治与法治是紧密相连、相互依存的。中外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表明,发展民 主政治,是建设法治国家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民主政治体制下,法治 才能找到生存和发展的土壤。而历史的经验也一再证明,人民的民主权利如果不 上升为制度和法律,并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人民的 民主权利就得不到根本保证;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就不能持续、健 康地发展。 第二,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的社 会主义民主,是全国各族人民享有的广大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这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特征。如果把人民作为依法治国的客体,由少数国家 公职人员以言代法,以权治民,就不可能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 第三,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因此,党的 十五大报告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从 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要“加强对各级干 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严惩执法犯法、贪赃枉法” 。 第四,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我们决不能以党代政,也决 不能以党代法。党是依法治国的倡导者,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各级党组织和全 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治 国与党的领导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但要在实践中把二者协调地统一起来,同时不 断探索党的领导在依法治国中的基本模式和基本方法,制定执政党与人大、政府 的关系模式的法律原则。 第五,依法治国的核心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治理 国家。全国人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严格按照 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办事。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 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行政法规和规章都不能同宪法和法律相 抵触。 3、依法治国,必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9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 究”的方针来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 字法治建设方针。 4、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任务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 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 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 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 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三)、互动交流:学生谈谈自己对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思想的认识 (四)小结: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 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 法治国。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 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 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 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 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30 任务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一)导入:学生谈谈自己对于 2014 年全党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 动的认识(学生党员谈体会),并展开思辨讨论。 教师引导,从而引出主题内容:就是因为我们党和国家现行的具体领导制度、 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一些缺陷,还很不完善,广大人民以国家和社会主人 的身份建设国家、管理国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所 以,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深化政治 体制改革。 (二)讲授 1、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 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2、基本原则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 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依法 治国;坚持社主义制度的优点。 3、目标 坚持基本民主制度;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健全 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 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李和自由。 4、主要任务: 第一、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第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第三、发展基层民主。 (三)学生谈谈自己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认识 (四)小结: 31 政治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的其中之一,是我们经济体制改革、文化 体制改革、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只有不断深 化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现行的具体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 方式中存在的缺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建设国家、管理国家的积极性、主动 性和创造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蓬勃发展。 本节总结: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要毫不动 摇的坚持高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的 相信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培养每一个公民的良好 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方式,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 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事业全面发展。 作业布置 1、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 机统一? 2、西方的“三权分立”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区别是什么? 3、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阅读书目 1、 毛 泽 东 : 论 人 民 民 主 专 政 ( 1949 年 ) — — 《 毛 泽 东 选 集 》 第 4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1 年 2、 毛 泽 东:关 于 政 协 的 性 质 和 任 务 ( 1954 年 ) — — 《 毛 泽 东 文 集 》 第 6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9 年 3、 邓 小 平 : 新 时 期 的 统 一 战 线 和 人 民 政 协 的 任 务 ( 1979 年 ) — — 《 邓 小 平 文 选 》 第 2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4 年 4、 邓 小 平 : 民 主 和 法 制 两 只 手 都 不 能 削 弱 ( 1979 年 ) — — 《 邓 小 平 文 选 》 第 2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4 年 5、 邓 小 平 : 党 和 国 家 领 导 制 度 的 改 革 ( 1980 年 ) — — 《 邓 小 平 文 选 》 第 2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4 年 32 6、 邓 小 平 : 在 全 体 人 民 中 树 立 法 制 观 念 ( 1986 年 ) — — 《 邓 小 平 文 选 》 第 3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3 年 7、 邓 小 平:关 于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问 题 ( 1986 年 ) — — 《 邓 小 平 文 选 》 第 3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3 年 8、 邓 小 平 :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要 有 蓝 图 ( 1986 年 ) — — 《 十 二 大 以 来 重 要 文 献 选 编 》 ( 上 ) , 人 民 出 版 社 , 1988 年 8、 邓 小 平 : 怎 样 评 价 一 个 国 家 的 政 治 体 制 ( 1987 年 ) — — 《 邓 小 平 文 选 》 第 3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3 年 9、 邓 小 平 : 改 革 的 步 子 要 加 快 ( 1987 年 ) — — 《 邓 小 平 文 选 》 第 3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3 年 10、 邓 小 平 : 组 成 一 个 实 行 改 革 的 有 希 望 的 领 导 集 体 ( 1989 年 ) — — 《 邓 小 平 文 选 》 第 3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3 年 11、 邓 小 平 : 《 论 民 主 与 法 制 》 , 法 律 出 版 社 , 1990 年 版 。 12、 江 泽 民:坚 持 和 完 善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度 — — 《 江 泽 民 文 选 》 第 1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 2006 年 13、 江 泽 民 :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和 民 主 法 制 建 设 ( 十 五 大 报 告 , 第 四 、 六部分) —— 《 十 五 大 以 来 重 要 文 献 选 编 》 ( 上 ) , 14、 胡 锦 涛:关 于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政 治 文 明 ( 2003 年 ) — — 《 十 六 大 以 来 重 要 文 献 选 编 》 ( 上 ) , 中 央 文 献 出 版 社 , 2005 年 15、 胡 锦 涛 : 在 首 都 各 界 纪 念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成 立 五 十 周 年 大 会 上的讲话——《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6 年 16、 胡 锦 涛 : 在 庆 祝 中 国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会 议 成 立 五 十 五 周 年 大 会 上 的 讲 话 — — 《 十 六 大 以 来 重 要 文 献 选 编 》( 中 ),中 央 文 献 出 版 社 ,2006 年 17、《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国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 人 民 出 版 社 , 2014 年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