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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怀化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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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怀化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怀院发〔2017〕82 号 关于印发《怀化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修订) 》的 通 知 各单位: 《怀化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学校研究 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怀化学院专业负责人选聘申请表 怀化学院 2017 年 10 月 14 日 - 1 - 怀化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业建设,发挥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 的引领作用,打造优秀专业建设团队,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健全 专业管理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负责人设置原则 1.学校各专业全面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度,每个专业设置一名 专业负责人。 2.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开选拔,宁缺勿滥”的原 则,对于没有符合专业负责人任职条件人选的专业,可设临时负 责人,或从其他院校聘请高水平的兼职负责人。 3.一个人原则上只能担任一个专业的负责人,特殊情况下,可 以兼任另一个专业的临时负责人。 二、专业负责人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从事本专业课程或相关 课程教学工作 5 年以上,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 副教授职称。 3.熟悉学科和专业发展动态,了解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状 况。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能够较 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5.在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取得较大成绩或具有丰富经验。 6.首次申报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身心健康。 - 2 - 三、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本专业规划、建设和改革工作,努力提高专业教 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组织制定、审核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 3.组织开展本专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 量。 4.组织本专业的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校内外教学基 地建设、教学基本素材等有关专业方面的建设;协助组织本专业 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计划制定和 实施工作。 5.制定本专业的师资队伍培养计划,组织落实师资队伍建设措 施。 6.负责本专业的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专项评估,组织开展与 本专业相关的各级各类评估工作。 7.负责对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加强与本专业学生和任 课教师的沟通,了解和跟踪本专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及时向 学校、教学单位反映专业的有关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 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每学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本专业学生座 谈会,并写出总结分析报告。 8.负责组织对本专业毕业生每年一次的跟踪调查,对调查结 果进行分析后,向本学院及学校提出专业建设与改革建议。 9.跟踪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每学年为本专业教师开展一 次关于本专业教学改革、应用技术研究、最新学术成果等方面的 专题辅导报告或学术讲座,或为本专业教师上一次示范课。 10.每学年末要进行专业建设情况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不 少于 3000 字)一式三份,由本人、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各存一份。 - 3 - 四、专业负责人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本人填写《怀化学院专业负责人选聘申请 表》,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初评。各学院按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择 优向学校推荐。 3.教务处审查、评审。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 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各专业负责人人选建议名单并公 示。 4.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将专业负责人人选建议名单提交校长 办公会审批,批准后以文件形式公布并聘任。 五、专业负责人的待遇 1.学校每学期给予专业负责人适当的工作津贴。 2.教学单位负责人担任专业负责人的,按相应待遇发给工作 津贴,但因个别专业暂缺负责人,由教学单位负责人临时负责的, 不再另外发给工作津贴。 3.校外教师担任专业负责人的,允许以怀化学院的名义申报 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教学建设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各类教学评 优项目。 六、专业负责人的管理 1.学校于每学年结束后对专业负责人进行学年考核,考核由 教务处会同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考核主 要内容为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以及专业建设所取得的 阶段性成果,考核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 考核结果与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及专业负责人工作津贴发放挂 钩。年度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其专业负责人的工作 津贴只发放 50%。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由所在教学单位进行戒 - 4 - 免谈话,限期改进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所在教学单位提 出申请,报学校批准,随时进行撤换。 2.专业负责人每届任期 4 年,对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 以连续聘任;对在聘任期内不能完成工作职责的专业负责人,应 予以解聘或撤换。专业负责人解聘或撤换须经校长办公会批准。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5 - 附件: 怀化学院专业负责人选聘申请表 专业名称 所在院(院) 请姓 名 申 现任职务 请 毕业学校、 学位、专业 现从事专 业与研究 人 基 别 联院方式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单位电话 本 信 性 手机 电子信箱 息 近三年主持的教学类项目 时 间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来 源 目 名 称 项 目 来 源 近三年主持的科研项目 时 间 项 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以主要成员编写的专著、教材 论 文 名称 期刊、年份 本人位次 课 程 类 别 授 课 年 级 近三年承担本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 学年学期 - 6 - 课 程 名称 近三年取得的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 时 间 教 学 成 果 名 称 奖 励 名称 奖励层次 本人位次 近三年主持或参与的本专业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队伍建设、实践教学建设 等) 文字表述: 工作 承诺 本人已知晓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并将按照工作职责的内容带领本 专业教师进行本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本专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院(院) 推荐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 年 月 日 学校 审批 意见 月 日 填表说明: 1.特色专业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专业负责人,特色专业负责人为学校领导的,相应专 业须选聘执行负责人;其他专业只选聘专业负责人。 2.“毕业学校、学位、专业”只填写最高学位的相关学校、学位、专业信息。 3.“教学类项目”包括教研项目、课程类项目、专业类项目、实验技术类项目、实 验示范中心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等。 - 7 - 怀化学院办公室 - 8 - 2017 年10 月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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