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创....doc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榕职院双创办〔2017〕4 号 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7 年大中专毕 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院): 为鼓励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根据省政府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遴选资助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 生创业项目,现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7 年大 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函〔2017〕67 号),请各系(院)根据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做好以下相关工 作: 1.开展学生创业情况的全面排查。请各系(院)结合全国就业监测系 统,对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开展创业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须包 括一期创业园内正在运营的项目、二期创业园拟立项的项目),认真填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毕业生创业情况排查表》(附件 1),统计口径与教育部就业管理系统统计口径一致,须具备创业相关证明。 2.开展优质创业项目的推荐工作。请各系(院)根据全面排查结果及 时做好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跟踪服务,广泛征集各类 创业项目,对符合申报条件、成长性好、吸纳毕业生数量多的优质创业项 目予以重点推荐。推荐参评省级创业资助项目的,须填写上报《福州职业 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书》(附件 2) ,由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福建省高 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遴选后报 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3.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请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下午下班前,将《福州 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毕业生创业情况排查表》、《福州职业 技 术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业 计 划 书 》 报 送 至 双 创 办 林 雯 静 老 师 处 ( QQ : 2689149759)。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毕业生创业情况排查表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毕业生创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书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27 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27 日印 附件 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书 1.项目介绍 2.团队介绍 3.行业痛点及如何解决痛点 4.产品介绍 5.竞争分析 6.盈利模式 7.市场规模 8.运营数据 9.运营计划 10.融资规划 11.里程碑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闽人社函〔2017〕67 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7 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 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 部,各大中专院校: 为鼓励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根据省政府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 署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遴选资助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资格 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 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 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 (三)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30%。 已获得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或其他省级创业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一 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 1);申报人简历,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各一份。 (二)创办经济实体相关材料: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可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 网创业专区下载),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以 上材料各一份。 (三)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 件及复印件。 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申报目录(附件 2)制作成册,资助项目申报表和创业项目计划书 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2 月-4 月) 1.申报人为省内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的,向所在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院 校审核汇总统一报送。 2.申报人已毕业离校的,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 (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设区市人社局,由设区市人社局汇总统一报送。平潭综合实验 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由实验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报送。 3.省外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省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我省创业的以及符合条件 的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参照我省已离校 毕业生申报方式,向创业地人社部门申报。 申报人报名时间为 2 月 25 日-4 月 30 日,各地、各院校须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前将经 审核的材料和《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3)报送省大中 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5 月)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各大中专院校和设区市报送的大中专毕业生 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并按照《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办法》,对申报 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 公共网公布。 (三)评审(5 月-6 月)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提交专家按照《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 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具体评审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 场答辩和实地考察三个环节。经评审,产生一批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分别 给予一定的扶持资金。 (四)公布(6 月-7 月)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公布评审结果,并按 照评审结果拨付扶持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征集项目。各地、各院校要做好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动 员,广泛征集各类创业项目。严格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须及时归还原件。 对成长性好、吸纳毕业生数量多的优质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推荐。 (二)做好跟踪服务。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已获得省级资助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的 跟踪,及时了解资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 础上,填写《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附件 4),于每年 (跟踪三年)11 月底前上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院校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典型, 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成功经验,扩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工作社会影响力,不断营造鼓励创业、 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地市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前将负责创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人员的名 单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伟彬 张旭 联系电话:0591-87301307;传真:0591-87301307 E-mail:bys@fjrs.gov.cn 联系地址: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福州市东大路 36 号福建人才大厦 12 层) 附件:1.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 2.申报目录 3.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4.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 年 2 月 2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性别 生源地 (一寸照片)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学 专 历 企业名称 工商注册地 业 所属行业 工商注册登记时间 税务登记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册资本 大中专创业团队所占注册资本比例 项目是否拥有 自主知识产权 项目获得过 何种奖项 何时何地接受过 何种创业孵化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E-mail 申报陈述 包括:创业项目基本情况、目前进展程度,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基本情况,市 场前景、资金情况等。 上述内容均据实填写,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人声明 申报人签名: 申报日期: 县(市、区)人社局或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核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或院校审核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所有栏目均为必填项;2.申报人签名处须由申报人手写签字;3.须在 本表相应栏目中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 2 申报目录 1.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 2.申报人简历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 6.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7.获奖证书复印件 8.《创业项目计划书》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人公司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有其它材料可依次附后。 附件 3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 族 生源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毕业 (所在) 学历 院校 专业 毕业 时间 项目名称 注册 工商注 工商注 注册 行业 类型 册时间 册地 分类 金额 E-mail 注:本表由各大中专院校、设区市人设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填写盖章后,连同创业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大中 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同时报送 Excel 格式电子版) 。 附件 4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企业名称 日期: 性别 生源地 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获得资助时 间及金额 带动就业人数(其中 大学生人数) 营业额 (元) 年 纳税金额 (元) 月 联系电话 日 注:本表统计数据均为年度数据,请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填写盖章后于每年 11 月 30 日前报送省大中专 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同时报送 Excel 格式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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