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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x.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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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7 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学院: 为了做好 2017-2018 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 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基本要求 (一)加强困难生认定工作。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前移工作阵地, 提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工作,执行量化认定指标体系,提 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确保应助尽助。 (二)综合利用各种资助措施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国家助学金名 额分配根据文件要求管理绩学院予以倾斜。经学院研究决定,2016 年度考核优秀的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许愿院国家 助学金名额予以倾斜 0.5%。各二级学院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 学金名额分配时,不能简单比例、“一刀切”,要统筹考虑,不同学科 专业学费高低等情况,科学合理分配名额和资金。 (三)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河南省 教育脱贫专项方案》 (豫政办〔2016〕120 号)要求,建立建档立卡贫 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普通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 4000 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 告知专科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地扶贫部门申请每生每年 2000 元的“雨露 计划”扶贫助学补助。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通过安排勤 — 1 — 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 生发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 (四)严格审核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学生学籍。按照政策规 定,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 教育在校大学生。各二级学院在评选、尤其是上报省级国家奖助学金 获奖(助)人员名单时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 不能在国家奖助学金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获奖 (助)资格。 (五)严格落实公示时间相关要求。 公开、公平和公正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要求: 1.公示班级全体学生的 2016-2017 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考试 成绩总分及排名、荣誉分、综合测评排名,公示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2.各学院组织召开辅导员工和资助委员两个层次的资助工作会, 宣传、布置、安排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 评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公布各班各项奖助学金名额数,辅导员进班 安排布置资助工作,不得由班干部代为通知。各学院的资助工作安排布 置会,要有照片、会议记录、签到记录。 3.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必须 在各二级学院和学校两个层次面向所辖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 少于 5 天,公示时要进行张贴公示和网页公示,并注明各学院监督投诉 电话和学生工作处电话。 (六)严格按标准评审。一是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 — 2 — 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 10% 至前 30%之间者,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 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详见教育部办公厅“教财厅函〔2010〕16 号”通知);二是国家励 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 的前 25%以内;三是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在全省专 家集中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 围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 相应资金转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四是扩大资助范围,资 助项目不要集中在部分学生,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个学生只能受助其中一项。 (七)各二级学院在进行贫困生认定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河南机 电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豫机电院学〔2016〕2 号)》文 件的要求,组建评审工作组,对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量化考核。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严格按照新 版《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评选办法进行评选,要求公开、公平、公正。 (八)严格信息核对和资金发放。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获奖名单一经批复、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一经省资助中心备案,各二 级学院须严格按照名单发放资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 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学习成绩不合要求等情况,各 二级学院可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取消 — 3 — 和新增的学生情况需分别填写调减表和调增表(格式见附件 7),对 于调增表中新增加的学生必须为在籍学生且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 签字盖章,学年末将调减表和调增表上报资助中心备案。 (九)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工作。做好省系统的数据 录入和维护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将本学院所有全日制在校生信息 录入省系统(该要求与往年不同),做好困难生信息维护,按照工作 安排填报审核。学生信息审核由辅导员审核,家庭经济困难生信息审 核由辅导员和二级学院经办人审核,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审核由辅导员、二级学院经办人、学院经办人审核。 审批通过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将分 别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二、日程安排 9 月 1 日—9 月 29 日,为二级学院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 据录入阶段。各二级学院要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无学籍的 学生不能享受国家资助。并将所有全日制在校生相关信息录入省系统, 然后,按程序进行困难生信息维护和资助信息填报。 9 月 18 日各二级学院请按照《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对 2017 级学生进行贫困生认定的审核及公示。 9 月 24 日前在完成河南省资助系统,所有全日制在校生信息个 人信息填写工作。 10 月 9 日-10 月 16 日为学院对国家奖助学金资料审核、公示阶 段 — 4 — 10 月 13 日各二级学院提交将通过审查的国家奖助学金最终名单 和评审总结报告按照规定格式打印上报。 10 月 28-10 月 29 日,各高校将省系统数据导入全国系统。 10 月 30 日—11 月 15 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分别对国家奖助学 金进行评审、批复和备案,各高校领取批复备案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在此期间,省教育厅将对今年获助(奖)学生资助信息与学籍信息 进行比对核查,对核查出来的非在籍大学生获助(奖)情况将予以通 报纠正。 12 月上旬至 2018 年初,经审批通过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 学金获得者将分别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具体发放 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填报 (一)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2.学年度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一式 3 份,格式 见附件 1(打印成 A4 幅面);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份,格式见附件 2(打印成 A4 幅面,依序排列); 4.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1 份,格式见附件 3(打印成 A4 幅面, 依序排列); 5.打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时需要对应安 装方正小标宋简体、仿宋_GB2312、楷体_GB2312 三种字体,否则打 印不符合要求。 — 5 — 6.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 1 份(打印成 A4 幅面) ,封面格式 见附件 4,正文采用仿宋 3 号、标题采用 2 号黑体。报告主要内容包 括:奖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 作建议等。 (二)内容填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总结报告及评审、批复和备案表均须加盖各 二级学院公章。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 “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 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3.申请表“学习情况”栏中,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全校 采用同一标准“班级”,且不得出现并列情况;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 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 次不符实际等情况。 4.申请表“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 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包含集体奖项),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 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 5.申请表“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国家 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 200 字以上 300 字以内(不包含标点符 号);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 100 字以上 150 字以内;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 400 字以上 500 字以内(不包含 标点符号)。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 6 — 6.申请表“推荐人”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 权推荐。表格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意见及公示时间,推荐人和学校院 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 7.申请表中“学校意见”栏须加盖学校行政公章,不得以党总支 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院(系)意见”栏须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不得以党总支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 8.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不得以私章 代替。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报送资助工作人员名单 为及时掌握各高校一年来资助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请各高校务于 9 月 8 日前(含)按照附件 5 的要求填报《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人 员名单》 联 系 人:张琛 联系电话:0371-85901006 附件:1.2016-2017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2016-2017 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7-2018 学年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 2017-2018 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表(增调表) 6. XXXXXX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封面 7. XXXXXX 学院本专科生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名单 2017 年 8 月 25 日 — 7 — 附件 1 2016-2017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基本 情况 院系: 学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专业 学制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学习 情况 成绩排名: 必修课 日期 /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如是,排名: 奖项名称 / (名次/总人数) 颁奖单位 大学 期间 主要 获奖 情况 申请 理由 (200 字) 申请人签名: 年 — 8 — 月 日 推荐 理由 (100 字)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院 (系) 意 见 月 日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学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 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校 意 见 (学校公章) 年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月 日 2010 年版 — 9 — 附件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16―2017 学年) 学校: 基 本 情 况 院系: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号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学制 学生类型 专业 班级 身份证号 家 庭 经 济 情 况 评综 情合 况测 户口类型 联系电话 家庭总人口 家庭年总收入 (元) 困难认定 档次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排名排序 标准 日期 获 奖 情 况 — 10 — 总人数 学习成绩排名 名次 所占比例 奖项名称 综合考评排名 名次 所占比例 颁奖单位 300 申 请 理 由 ︵ ( 家 庭 情 况 、 在 校 表 现 、 字 以 上 , 5 0 0 字 以 内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同 (公 学校意见 意 同 意 章) (公 签名: 年 月 日 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 11 —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017 —2018 学年) 姓 个 人 信 息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入学年份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班级名称 宿舍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家庭人口总 数 姓名 户口类型 家庭月收入 年龄 与本人关系 收入来源 工作单位 身体健康情况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 日期: 班 — 12 — 国家助学金量化指标体系 级 评 议 小 组 得分 考评依据及量化分值 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无纪律处分者加 15 分, 有违纪情况者不加分。 宿舍达 3 星级加 5 分,达 2 星级加 3 分,未有星不加分。 按时缴纳学费者(包含通过贷款进行学费缴纳)加 10 分;不诚信守 约,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缴费手续,恶意拖欠学费者加 0 分。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并办理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加 10 分。 一票否决项目 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参与邪教组织,有反党言论或行为者 不遵守宪法和法律,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受到违纪处分处理。 受到留级、试读等学籍异动处理。 宿舍未达 2 星级。 人文素质教育分未达 85 分以上。 拖欠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量化得 分 国家助学金量化得分 量化总分 辅导员签字: 日期: 拟评定国家助学金档次: 审核意见: 院 系 意 见 学 院 意 见 同 意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同 意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4 — 13 —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 生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性 别 姓 名 学 院 专 业 班 级 学 号 身份证号 民族 政治 面貌 联系电话 在 校 期 间 已 获 资 助 情 况 消 费 情 况 登 记 本 人 诚 信 承 诺 我承诺在校期间艰苦朴素、不奢华挥霍、认真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遵守 学校纪律。如果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等资助,我愿意服从学校安排,参加 志愿服务。我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如有虚假,我愿意退回因此所获资助并接受 校规校纪处分。 申请人签字: 日期: 班 □首次认定 — 14 — □再次认定 况情评测级 往年认定家庭情 况 60 □建档立卡户 □孤儿 □烈士子女 □优抚家庭子女 □低保 □残疾 本 分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 □学生本人身患重大疾病 □遭遇自然灾害 年 □父母残疾(40 分、30 分) □单亲(40 分、30 分) 度 40 认 □学生在校期间,家庭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 定 分 □家庭中有两名以上在校大学生 家 □农村户籍,父母双方皆务农无其他经济来源 庭 情 20 □学生在校期间家庭直系亲属患严重疾病 况 分 □家庭中需要供养多名未成年子女或多名老人 □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参与邪教组织,有反党言论或行为者。 □不遵守宪法和法律。 □佩戴高档首饰(500 元及以上),使用高档化妆品(单件 200 元及以上), 一 使用高档手机(2000 元及以上)、数码产品(1000 元及以上)、电脑者(3000 票 元及以上),高档代步工具(500 元及以上)包括租用、借用、赠与情况。 否 □在校外租房者、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沉迷网络游戏。 决 □与申报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情况的 □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在校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者。 □有抽烟、酗酒行为,经常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者。 本年度认定家庭困难等级 □特殊困难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二 级 学 院 认 定 小 组 意 见 经班级民主评议、本院认真审核后认 定为, □同意班级民主评议结果。 □不同意班级民主评议结果,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签字: 二级学院公章: 日期: □困难 □一般困难 日期: 学 院 资 助 管 管 理 中 心 经二级学院推荐,经学校核实, □同意二级学院意见。 □不同意二级学院意见,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日期: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体现 了党和政府及学校对困难学生的关心和支持。提醒提供证明材料各方要认真负责、 实事求是的填写相关内容,对于被认定方因各种原因造成弄虚作假事实的,学校 将依据国家政策追回相关资助并给予其纪律处分。 — 15 — 附件 5 2017-2018 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表 (首次/调减/调增) 学院(盖章): 序 号 姓名 性 出生时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别 间 生源地 学院 系别 专业 入学时间 年级 班 学号 学历 学制 家庭户发 放 金 备注 口 额 — — — — 1 2 3 4 5 6 7 8 总计 — — — — — — — — — — — 本表用途:1、首次报批用;2、人员调减用;3、人员调增用。(本学年的调减表和调增表须于学年末报送资助中心备案) 填报日期: — 16 — 年 月 日 附件 6 XXXXXX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 评审总结报告封面 学校(公章): 日 期: — 17 — 附件 7 XXXXXX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名单 人员类别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负责的工作 (务必填写) Email 手机号码 主管领导 工作人员 …… — 18 — …… …… …… …… …… 联系人 标记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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