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暂扣领回办事流程.docx
禁止在校内骑行的电动(摩托)车被暂扣领回办事流程 一、校内人员 1. 提供被扣车辆购买发票、 《合格证》 (含车架号及电机编号)及《使 用说明书》; 2. 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或能证明 身份的证件); 3. 领取被扣车辆时要现场签字,提供通讯联系电话,并接受保安拍 照存档备查; 4. 学生需提供保证书,并经所在二级学院书记或院长签字、加盖学 院印章,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保安负责办理放行登记等手续。 5. 车辆领回后,应立即离开校园。 二、社会车辆 1. 提供被扣车辆购买发票、《合格证》(含车架号及电机编号)及《使 用说明书》; 2. 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或能证明 身份的证件); 3. 书面承诺签字保证,不再骑行违规车辆进校园。经学校领导审批 同意后,由保安负责办理放行登记等手续,领回车辆时要现场签字, 提供通讯联系电话,并接受保安拍照存档备查; 4.车辆领回后,应立即离开校园。 保卫处 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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