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职院学〔2018〕7号 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工....doc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榕职院学〔2018〕7 号 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届全国高 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院):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届全国高校 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 (闽委教办思〔2018〕2 号)转 发给你们,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摸排,推荐一名辅导员年 度人物候选人,并填写表格(见附件),于 2017 年 3 月 26 日上午下班 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郑孜老师(电话:0591-83760327, 邮箱:383818169@qq.com。)。 附件: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 年 3 月 23 日印发 附件 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学院:(盖章) 2017 年 所 姓名 性别 带学生人数 2017 年学生 获奖情况 2017 年本人 获奖情况 学院领导签 字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闽委教办思〔2018〕2 号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届 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 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 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推荐人选。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遴选, 注重推荐事迹特别突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专职辅导员[指在 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 党委(总支)副书记或团委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每校 限推荐 1 人。省委教育工委将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遴选 6 人 报送全国参评。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全国高 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理事单位)直接报全国参评,同时报送省 委教育工委思政处备案。 二、精心撰写材料。各高校要精心指导参评人员撰写事迹 材料,提炼经验做法,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事迹材料质量高并 能充分反映辅导员良好的工作业绩和精神面貌。可登陆新华网 等网站查阅参考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事迹材料。 三、及时推荐上报。请各高校于 3 月 27 日前,将推荐人选 报名表及事迹材料各一式 3 份报送省委教育工委思政处,同时 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 1 张,每张照片大小要求在 1M 以上,格式为 JPG。)、《第十 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压缩打包发送至 jygwxcb476@163.com,邮件标题为“XX 学校辅导员事迹材料”。 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 系 人 : 谢 秋 运 、 张 彩 云 , 电 话 : 0591-87091278 、 87091437 , 地 址 : 福 州 市 鼓 屏 路 162 号 1105 室 ( 邮 编 : 350003)。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 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2.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3.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0 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0 日印发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 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8〕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 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 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建设,切实 培养一支高质量、高水准的高校辅导员队伍。经研究,教育部决 定继续组织开展“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选 树一批辅导员先进人物,宣传一批辅导员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引 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引领广大高校辅导员增强素质能力, 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 承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中国教 育报 协办单位:光明日报、新华网、中国大学生在线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三、推选范围 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 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 “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 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 获奖之日起二年内不再参与推选。 四、荣誉授予 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授予“全国 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和“全 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荣誉称号。 五、报名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 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 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实际效果突出,能 够有效发挥引领作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 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 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 老师。 3.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 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 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 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 业培训。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 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影响力; 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 5.近三年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参与推选时在辅导员岗 位上。 六、推选程序 1.推荐报名。部委直属高校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 研究分会理事单位负责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 内进行初评,限推荐 1 名辅导员。省级教育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本 地区地方高校辅导员报名和进行初评,本地区地方高校 30 所以 下的限报 2 人,31—70 所(含 70 所)的限报 4 人,超过 70 所 的限报 6 人,每校限报 1 人。 2.组织推选。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 选工作。推选分为通讯匿名评审、网络展示、现场答辩。 3.实地考察。组织评委赴入围候选人所在地区和学校,对其 情况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 4.结果公示。2018 年 4 月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优秀辅 导员事迹将在光明日报、新华网、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大学生在线等媒体上进行展示。 5.表彰宣传。2018 年 5 月组织颁奖表彰,并开展相关宣传。 七、申报要求 1.本次推选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逾期不予受 理(以寄出日期为准)。所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不全 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2.推选由相关单位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参与。部委直 属高校推荐人选材料经学校审核后,将报名表(附件 1)加盖学 校公章后,邮寄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地方 高校由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推荐,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推荐人选材 料经学校审核并在报名表(附件 1)加盖学校公章后,由省级教 育工作部门统一汇总,在汇总表(附件 2)加盖省级教育工作部 门公章后,将报名表、汇总表邮寄或传真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 导员工作研究分会。报名表请勿加盖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公章。 3.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及所带学生联系方式。事迹 材料字数不低于 3000 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 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 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和生活照各 1 张,每张照片大小要求 在 1M 以上,格式为 JPG。 4.事迹材料、所带学生联系方式和报名表请提供 word 文档 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报名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 贴照片,报名表格式请勿改动。 5.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fdyndrw@163.com,邮件标 题注明“XX 学校辅导员”或“XX 省(区、市)辅导员” 。 6.不需报送光盘、视频、照片等其他材料。 八、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联系人:田丹丹 苏腾 曲思宇 电 话:0531—88366713 0531—88366605 传 真:0531—88366605 电子邮箱:fdyndrw@163.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 27 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明德楼 C507 室(邮编:250100) 单 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教育与网络处 联系人:蔡文成 崔海霞 电 话:010—66096675 010—66097156 教育部办公厅 2018 年 3 月 14 日 附件 2 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填表日期: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校 院 系 职 务 职 称 岗位性质 政治面貌 学 学 月 ① 年 月— 年 月; ① 年 月— 年 月; ① 年 月— 年 月; 照片 □ 专职 □ 兼职 历 2017 年负责 班级和学生数 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 手机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Email 地址 日 民族 目前是否在 辅导员岗位 位 连续担任 辅导员时间 年 邮编 事迹简介 (限 300 字) 工作简历 本人获得 校级以上 荣誉奖励 所带班级 及学生获得 校级以上 荣誉奖励 本人签名 以上所填情况属实。 签 年 学校推荐 意见 主管校领导签名: 名: 月 日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 年 X 月”格式填写,如“1975 年 6 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院 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 3.“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 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4.“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 6.“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7.“连续担任辅导员时间”截至 2018 年 3 月,请按照从事辅 导员工作的起止时间填写,如有多段辅导员工作经历请分段填; 8.“2017 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并 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 如 “2013 级本科 2 个班,共 78 人”或 “2013 级硕士 1 个班,2013 级本科 3 个班,共 165 人”,如为院(系) 党委(总支)副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 全院学生工作”; 9.“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请注明参加时间及培训名称, 如“2013 年 7 月,参加第五十一期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 10.“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10—12345678”;“E-mail” 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 11.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请注明 获奖时间,限填 5 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 3 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 序 号 姓名 学 校 填报人: 院系 性 别 民 族 出生 年月 职务 职 称 政治 面貌 学历 联系方式: 学 位 手机 岗位性质 (专职/ 兼职) 目前是否 在辅导员 岗位 连续担 任辅导 员时间 2017 年 负责班级 和学生数

榕职院学〔2018〕7号 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