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pdf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以及《齐鲁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由 8 名委员组成, 包括 5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陆德明、单云涛、陈进忠、卫保川、 王庆彬,非执行董事布若非(Michael Charles Blomfield)、赵青 春,执行董事胡金良,全部委员均具有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审计委员会主任由陆德明独立董事担任, 构成符合监管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依 法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报告期内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 14 项议题,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 (一)审查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听取外部审计机构专题汇报,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 项、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对外 1 部审计机构专业性、独立性等进行多维度监督,客观评价外部审 计机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向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提供 建议。 (二)监督指导本行内部审计工作 研究审议本行 2021 年度审计计划,定期听取并审议本行内审 部关于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时掌握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 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定期审查本行财务报告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及本行相关部门及时、高效完成定期报告 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及审阅工作,监督并核查财务报告信息 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了解本行重大财务事项和会计 政策变动等情况。 (四)关注内部控制情况 听取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注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其 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持续规范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定并 审议年报工作制度及规程,发挥监督经营管理状况、揭示风险和 问题、改进提升管理水平的积极作用。 2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pdf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