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血液内科评分标准(试行).doc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血液内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5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 120 分, “医疗服 务能力与水平”占 37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260 分,“科研与教学”占 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 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 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 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 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 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 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 1 序号 检查内容 标 准 分 一 基础条件 150 3 1 发展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环境 (5)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3 分;规划欠合理得 1 分;无规划 不得分。 2 政策、措施齐全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 1 分;无 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专科 床位数 规模 (20)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 平方米 10 床位总数 60 张,得 6 分;每增加 20 张床加 2 分,总分不超过 标准分。 10 ≥6 平方米得 10 分;每减少 1 平方米,扣 5 分;少于 4 平方米 不得分。 2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3 备注 20 医技科室整体实力强得 10 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 10 分。 支撑 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 条件 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 10 满足需要得 5 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 3 分,具有适宜性得 2 分。 (40) 性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4 评分标准 科室 管理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85) 10 评估前 3 年,投入≥300 万元得 10 分,每少 30 万元减 1 分。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临 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临床路径工作。 35 根据本院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临床路径,工作有记录, 资料完整得 35 分;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无记录或记录集不完 整得 10 分;未开展不得分。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 2 序号 检查内容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二 5 6 医疗技术队伍 技术 团队 整体实力 (20) 学科 带头人 (15) 学术地位 临床能力 标 准 分 评分标准 备注 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 护理服务。(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责 任护士全面履行护士职责,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情 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服务(15 分);(2)依 据科室专业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 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不高于 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 50 患者数量不超过 8 个,不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15 分);(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 件,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 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10 分);(4) 患者满意度高,医患关系和谐(10 分)。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 情况打分。 120 医护人员的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的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 学科带头人或科 20 疑难重症能力强得 10 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 5 分;主任实行技术垄 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 5 分。 断的,单项否决。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 1 分;博士生导师得 2 分,硕士生导师 5 得 1 分;国家级学术委员会任职得 1 分;国家级期刊任职得 1 分。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1 分;具有本专业疑难 5 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 1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 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0.5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 30 次以上 3 序号 检查内容 标 准 分 评分标准 备注 得 1 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 10 次以上得 0.5 分,每周坚持 1 次门诊得 1 分。 教学科研水平 数量 学术地位 7 学科 骨干 临床能力 (30) 教学科研水平 年龄结构 8 9 医师 学历结构 队伍 (15) 职称结构 护士 评估前 3 年,指导毕业硕士生 2 名以上得 1 分;主持在研国家 5 级课题 1 项以上得 2 分;SCI 收录临床方向论著 2 篇得 1 分; 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1 项以上得 1 分。 6 亚专科方向设置 3 个得 3 分,每增加 1 个加 1 分,不超过 6 分。 学术骨干中不少于 5 人任学术团体委员得 8 分, 1 名不符合减 1 8 分。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2 分;具有其专业 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 1 分;有技术水平 8 持续提高的制度保障得 2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 上得 1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 1 分;年应邀 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 5 次以上得 1 分。 评估前 3 年,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 1 名得 2 分;承担省部级以 8 上课题得 2 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得 2 分;SCI 收录临床方向论著 1 篇得 2 分。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 5 分。 5 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50%,得 5 分。 5 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 30%,中级医师约占 40%,各级人员比例可 上下浮动 20%范围,符合要求得 5 分。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 10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 3 分;结构合理得 3 分;学历结构合理得 2 4 序号 检查内容 队伍 职称结构 (30) 护士长能力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0 三 人才 人员培养情况 培养 (10) 进修学习情况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11 总体 平均年出院人数 水平 (90) 平均年门诊人次 平均住院日 标 准 分 评分标准 备注 分;职称结构合理 2 分。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 2 分;管理能力强得 2 分;符合科室工作 要求得 1 分。 15 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得 5 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 10 分。 5 培养方向明确得 2 分;规划合理得 2 分;落实到位得 1 分。 5 评估前 3 年,到境外专业进修(≥3 个月)人次数超过 5 人次 得 5 分,3-4 人次得 3 分,1-2 人次得 1 分。 370 能够独立开展三级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干细胞移植、流式 细胞术、细胞遗传学、基因定量检测、贫血检测、凝血因子筛 50 查)得 30 分,缺一项扣 5 分;专业特色显著,有 1 项或 1 种以 上疾病诊断、诊疗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得 20 分。 年总出院人数≥1500 人次得 5 分, 1000 人次-1499 人次得 4 分, 5 <1000 人次得 0 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5 万得 5 分;4-5 万人次得 4 分;3-4 万人次 5 得 3 分;2-3 万人次得 2 分,<2 万人次不得分。 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 5 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 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5 序号 检查内容 标 准 分 评分标准 疑难危重病例比例 25 结合出入院诊断,所列病种在出院患者中比例大于 50%得满分; 每下降 2%扣 1 分。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12 13 亚专科 建设 (60) 技术 特色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诊治 14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具有白血病、淋巴瘤及骨髓瘤、红细胞系统疾病、干细胞移植 10 和出凝血疾病的亚专业设置和相应的技术队伍得 10 分,每缺一 项扣 2 分。 评价干细胞移植、白血病分型及治疗、骨髓增殖性肿瘤诊断、 淋巴瘤分型及治疗、骨髓瘤治疗、严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50 出血性疾病,每项技术水平高得 5 分。评估各亚专科诊疗疑难 病种的能力 15 分。 对医院汇报的 5 项技术进行评估,各项技术适应症的合理掌握 50 (3 分),实施效果(3 分),单项技术先进性、领先程度(4 分)。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能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再生障 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溶血性贫血、骨髓增殖性肿 30 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 病、获得性凝血因子缺乏症)得 30 分。缺 1 个病种扣 3 分。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医院提出 10 种疑难病种, 专家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例总体情况, 30 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 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能力 (90) 备注 6 序号 15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备注 危重症诊治能力 医院提出 10 种危重症病种,专家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 30 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综合好 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创新项目的数量 创新项目包括本 评估前 3 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 院在疾病诊疗方 10 10 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面的新理念,新 技术,新方法等。 创新 能力 (40) 创新水平 20 2 项创新项目各 10 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情况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 10 分。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 分。 评估前 3 年,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大于 30%或省外患者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5 比例大于 25%(直辖市市外患者比例大于 25%)得 5 分。不达标, 不得分。 评估前 3 年,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医师比例,超过 50%,得 2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5 分;30%-50%,得 1 分;30%以下,不得分。进修医师覆盖的省 辐射 份,10 个省以上得 3 分,5-9 个省得 2 分,低于 5 个不得分。 能力 评估前 3 年,每年帮扶医院数量超过 3 家得 10 分;帮扶主要内 (40) 对口支援情况 15 容反映本院相应技术水平得 5 分。 评估前 3 年,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 2 次得 5 分,不达标不得 技术推广情况 5 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 评估前 3 年,有 5 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得 10 分, 10 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 4 人次 6 分,3 人次 4 分,2 人次以下不得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6 标 准 分 10 7 序号 检查内容 标 准 分 四 医疗质量状况 260 17 合理用血 5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成分输血率评分。 质量 合理用药 概况 (45) 病人满意度调查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 20 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 次不合理扣 2 分。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 10 满意度大于 90%得 10 分,每下降 1%扣 1 分。 医疗事故情况 18 19 评分标准 单病种 质量及 单病种质量 费用 (90) 单病种费用 病区 质量 (95) 备注 10 省医学会提供证明,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根据血液内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 60 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重点病种由医院提供能够反 映本专科综合水平的 10 个病种。 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诊断符合率 15 大于 95%,得 15 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15 大于 70%,得 15 分。 甲级病案率 15 甲级病案率大于 80%得 15 分,每降 5%,扣 2 分。有丙级病历不 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 5 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 50%,得 5 分。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 无标准,不得分;1 人不熟悉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 15 量评价标准 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8 序号 检查内容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20 门诊 质量 (30) 五 门诊患者中预约挂号患者情况 科研与教学 学术 影响 学术刊物任职 (15) 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 22 专科 方向 评分标准 备注 15 大于 95%得 15 分,每下降 1%,扣 2 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 10 分。有 1 项缺项或 1 处不落实扣 2 10 立及执行情况 分。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 1 次门 专家出门诊情况 10 诊,得 10 分。有一人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开设专病门诊 10 开设血液内科方面的专病门诊得 10 分;未开设,不得分。 学术委员会任职 21 标 准 分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10 已开展工作得 10 分。 100 全国主委 5 分、副主委 4 分,常委 3 分,委员 1 分;省主委 4 5 分,副主委 3 分。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省级副主委以下任职,不得分。 SCI 收录杂志的主编 5 分、副主编 4 分,常务编委 3 分;中华 医学会系列杂志主编 4 分、副主编 3 分,常务编委 2 分;SCI 5 收录杂志及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委 1 分;其他医学杂志主编、 副主编 2 分,常务编委 1 分。1 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 登记 1 次。 国际性学术会议 3 分,全国性学术会议 2 分,省级学术会议 1 5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5 专科有 2~3 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 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 5 分。 9 序号 检查内容 标 准 分 评分标准 备注 (5) 23 科研 国家级项目 项目 (16) 部(省)级项目 14 评估前 3 年,有 3 项以上得 14 分,每少 1 项减 5 分。 2 评估前 3 年,有 4 项以上得 2 分,每少 1 项减 0.5 分。 评估前 3 年,国家级一等奖 1 项得 10 分,二等奖 1 项得 7 分;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 10 部(省)级一等奖得 5 分,二等奖得 4 分,三等奖得 2 分;可 二等) 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4 临床方 SCI 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 SCI 收录每篇得 2 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得 1 分;统计源期 10 向的科 计源期刊论著 刊杂志得 1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研成果 每项发明专利得 3 分,新型实用专利得 1 分,外观设计专利得 (25)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3 0.5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25 学生 本科生教学 教育 (14) 研究生培养 2 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级指南,每 1 项得 1 分;可累积计分, 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 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 4 位,得 4 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 3 分;无见习、 实习扣 3 分。 评估前 3 年,毕业博士生≥10 人得 6 分、硕士生≥10 人得 4 分, 10 不达标,不得分。 10 序号 检查内容 标 准 分 评分标准 26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 继续 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 10 国家级 1 项次得 6 分,省级 1 项次得 2 分,市级 1 项次得 1 分; 举办培训班 1 次 1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教育 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20) 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培养合格率大于 95%,得 10 分;每低 5 个百分点,扣 3 分。 27 编写 3 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 5 主编 5 分、副主编 3 分,参编 1 分。 教材 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5) 备注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