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 第 2 部分: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pdf
ICS 03.060 CCS A 11 JR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金 融 行 业 标 准 JR/T 0215.2—2021 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 第 2 部分: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 及相关产品 Elements of asset management product introduction—Part 2:Asset management plan and related product offered by security and future operator 2021-05-13 发布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21-05-13 实施 发 布 JR/T 0215.2—2021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通用要求............................................................................................................................................................. 1 5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二级要素要求................................................................................ 3 附录(规范性)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模板............................................................ 7 参考文献............................................................................................................................................................... 12 I JR/T 0215.2—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JR/T 0215—2021《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的第2部分。JR/T 0215—2021已发布以下部 分: ——第1部分:银行理财产品; ——第2部分: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 ——第3部分:信托产品。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80/SC4)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 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者保护局、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司债券监管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 连商品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证信息技 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鲁证期货股份 有限公司、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灵均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前、蒋东兴、周云晖、高红洁、王恺、刘悦、李旭、王宁、李海波、吴雪颖、 吴韶平、马睿思、况家兴、张廷利、时晓虹、肖家曦、何飞、周常顺、熊歆、汤玥玥、汪萌、罗黎明、 张凯慧、张晔、向仕建、朱梦颖、刘月、刘珍秀、王艺静、丁孝婷、冯雨婷、王笑欧、徐同辉、马丽霞、 傅博、李仁宇、蒋剑飞、聂辉平、李志龙、王海航、葛峰、黎峰、倪韬雍、成圆、何铁军、仇肇青、裴 英剑、康明涛、郝善勇、王磊、刘思佳。 II JR/T 0215.2—2021 引 言 资产管理产品介绍是金融机构向投资者推介销售资产管理产品时,提供给投资者的产品介绍资料。 该介绍作为产品宣传资料之一,反映了资产管理产品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的标准以及可参照的资产管理产品国际标准。国内市场 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资料质量参差不齐,要素差别较大,披露内容的尺度、维度不一致,同时存在专业术 语过多、披露片面、表述不一致等问题,导致投资者在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时出现获取信息片面、易混乱、 难理解或完全不理解的情况,使得投资者较难对其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实质性风险作出正确判断。 因此,制定标准是必要且具有现实意义的。本文件的制定目的为规范面向投资者推介销售使用的证 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从投资者角度出发,制定统一、规范、语言浅显易懂的证券期货 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要素标准。 III JR/T 0215.2—2021 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 第 2 部分: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的通用要求、各级要素及内容要求,并给出了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模板的样式。 本文件适用于契约型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资产管理产品介绍文件的编制。 本文件不适用于收益凭证产品、私募股权产品。 注:如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性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遵循相关规定,无需适用文本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 asset management plan and related product offered by security and future operator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具体包括公开或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财产委托,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而设立的契约型证券公司及 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公 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2 产品的风险等级 risk level of product 按照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3.1)的不同风险特征而确定的高低不同的差异级别。 3.3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risk tolerance level 依据投资者收入来源、资产状况、债务、投资知识和经验、风险偏好、诚信状况等因素,对投资者 承受风险的能力进行评估而确定的高低不同的差异级别。 4 通用要求 4.1 总体要求 1 JR/T 0215.2—2021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模板应符合附录的规定)是产品合同内容的提炼,是 产品销售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如下: a) 应公正、准确地介绍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的有关信息,概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及产 品的主要风险。 b) 应清晰说明:所载全部内容仅提供给投资者作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直接投资建议, 亦非作为买卖、认购或申赎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及产品的邀请或保证。产品具体信息以相关法 律文件为准。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4.2 内容要求 4.2.1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中应列明一级要素及二级要素。 4.2.2 一级要素及其内容应满足如下要求: ——重要提示:给投资者的提示。 ——产品概要:介绍产品名称(简称)、产品代码、资料发布日期、发售规模/产品规模、交易币 种、成立到期日、存续期限、合同签署方式、购买起点、运作方式、业绩比较基准及确定依据 等与产品相关基本信息;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投资顾问、投资经理等产品相关方信息。 ——产品具体信息:介绍产品类型、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比例、投资策略、挂钩标的和收益结构、 结构化安排等投资相关信息;产品风险等级及目标客户群体等适当性信息。 ——产品风险收益:介绍产品的主要风险及可能带来的损失、预警止损风险以及分红、派息等收益 相关信息。 ——产品费用: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种类及费率,包括产品销售/交易及运作过程中的相关 费用。 ——购买和退出安排:介绍投资者购买产品的时间、方式、资金要求和产品的退出、转让以及冷静 期、冷静期后回访等安排。 ——投资者权益维护:介绍投资者进行投诉的渠道及方式。 ——信息披露:介绍产品信息披露的相关信息。 ——其他信息:包括产品关联关系、备案情况查询地址等其他需要向投资者披露的事项。 ——管理人免责声明:披露管理人免责条款。 4.2.3 4.3 各一级要素应包含的二级要素及其内容要求见 5.1~5.9。 展示要求 4.3.1 内容展示要求 内容展示要求如下: a) 应清晰、易懂: 1) 使用宋体、楷体、黑体等清晰、易识别的字体,不使用方正舒体、华文行楷等容易造成投 资者识别困难的字体或过小字体,以免妨碍投资者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标题及内容字号 要求见表1。 表 1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标题及内容字号要求 2 项目 字号要求 是否加粗 文件标题 小三号字 是 JR/T 0215.2—2021 表 1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标题及内容字号要求(续) 项目 字号要求 是否加粗 一级标题 四号字 是 二级标题 小四号字 是 其他内容 小四号字 否 2) 日期采用“××××年××月××日”格式,如:“2021 年 01 月 21 日”。 3) 对于产品合同中未涉及到的二级要素,填写“不涉及”。 4) 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以便于投资者理解的方式陈述。 5) 使用的专业术语通过脚注向投资者充分解释说明。 b) 应客观、不片面: 1) 产品类型、投资目标、产品的主要风险及收益情况、产品费用以及适当性等重要信息及警 示信息,以醒目方式出现并解释清楚。 2) 二级要素中无法依据产品合同完全披露信息时,标明“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 章××条”。 3) 充分揭示风险,确保产品的关键风险披露声明能够引起投资者的关注。关键风险披露,尤 其是涉及投资者重大权益或免除发行机构责任、加大投资者责任的内容应当加黑加粗,或 单独作为一段进行表述,其醒目程度应当不低于投资收益内容的醒目程度。 c) 应准确、真实、不误导: 1) 在表达意见或观点的地方,需要指出合理依据并表达准确,不模棱两可。 2) 产品合同有变化时,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4.3.2 页面展示要求 页面展示要求如下: ——应以A4纸的纸张类型提供,提供形式可为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 ——通过电脑、手机等电子显示设备展现时,可采用电子形式进行。 ——页数宜控制在6页以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应在首页的显著位置展示编制单位及其商标或徽标。 5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二级要素要求 5.1 产品概要 “产品概要”中应包含下列要素: ——产品名称:产品的全称。 ——产品代码:产品的代码。 ——资料发布日期:制作日期或修订日期。 ——产品简称(如有):场内简称及场内代码。 ——发售规模/产品规模:拟发售的产品展示发售规模上限,已成立的产品展示距资料发布日期最 近一次公布的保有规模,单位应与投资及收益币种相符。 ——交易币种:人民币、美元等进行产品投资及获取收益的具体币种。 ——成立日期:产品成立的日期。无法确定具体成立日期的,应填写“以实际成立日期为准”。 ——存续期限:产品的存续期限。 3 JR/T 0215.2—2021 ——到期日期(如有):产品到期的日期。无法确定具体到期日期的,应填写“以实际到期日期为 准”。 ——合同签署方式:纸质合同、电子合同。 ——购买起点:购买产品的最小金额(或份额)要求。如为金额要求,单位应与投资及收益币种相 符。如为份额要求,单位应为“份”。 ——运作方式:封闭式、开放式(普通开放式、定期开放式、其他开放式)、其他方式。 ——管理人:产品管理人的全称。 ——销售机构:产品销售机构的全称。如产品存在多个销售机构,应根据推介过程中的实际销售机 构分别填写。 ——托管人(如有):产品托管人的全称。 ——投资顾问(如有):产品投资顾问的全称。投资顾问如为境外机构应在机构名称后特别注明“(境 外)”。 ——投资经理及介绍(如有):产品投资经理及简要介绍。 ——业绩比较基准及确定依据(如有):业绩比较基准原则上不得为固定值。 5.2 产品具体信息 应以“这是什么样的产品”展示,包含下列要素: ——产品类型:产品类型分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混合类产品,按照产品 具体类别填写。 ——产品的风险等级:销售机构经过审慎评估后确定的产品风险等级。产品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 到高顺序描述应为 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 风险)。 ——投资目标:产品的投资目标是什么。 ——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购买本产品:产品目标客户群体,包括投资者类型及风险承受能 力等级要求。投资者类型分为非特定对象、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可视情况细分为私募基金 合格投资者-个人、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机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产品)、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合格投资者(可视情况细分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个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合 格投资者-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产品)。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顺序描 述为,普通投资者(Cl、C2、C3、C4、C5)和专业投资者。 ——投资范围:产品所涉及的全部投资范围,指数型产品应披露标的指数。 ——投资比例: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 ——投资策略:简明扼要地概述产品主要投资策略。 ——挂钩标的和收益结构(如有):产品若为挂钩类产品则应披露产品挂钩标的及收益结构安排。 ——产品的结构化安排是什么样的(如有):产品若为结构化产品则应披露产品的结构化安排。 ——管理人是否以自有资金参与产品(如有):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金额或比例以及管理人自有资 金参与的收益分配和退出条件。 注: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销售机构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划分为五个等级Cl、C2、C3、C4、C5, 等级的评估标准由销售机构自行定义。 5.3 产品风险收益 应以“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收益情况如何”展示,包含下列要素: ——预警止损安排(如有):预警止损线及预警止损时的安排。 ——产品的主要风险及可能带来的损失:产品合同中风险揭示部分主要风险及可能带来的损失的概 4 JR/T 0215.2—2021 括描述。 ——产品中需要特殊关注的风险(如有):单一投资标的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 ——产品的收益分配安排:产品收益分配、分红、派息方式及安排。结构化产品应说明各类份额收 益分配安排。 5.4 产品费用 应以“产品的费用有哪些”展示,包含下列要素: ——产品销售/交易相关费用:投资者因购买或交易产品所需主动承担的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 及转让费(如有)等费用及费率。 ——产品运作相关费用:产品运作过程中由投资者被动承担的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基金服 务费、业绩报酬(如有)、投资顾问费(如有)、应缴税费等全部费用及费率。 5.5 购买和退出安排 应以“我应该如何购买和退出”展示,包含下列要素: ——产品成立前应该如何购买:产品的认购安排。 ——产品的封闭及开放安排:产品的封闭期以及开放期安排。 ——产品开放时应该如何购买(如有):产品的申购安排。 ——何时可以退出产品:产品开放期、临时开放期的赎回安排、转让安排以及产品终止条款、条件。 ——购买产品的其他安排(如有):对于设置了冷静期及冷静期后回访安排的产品应披露相关安排。 5.6 投资者权益维护 应以“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展示,包含下列要素: ——销售机构投诉渠道及方式:投资者向其购买产品的销售机构进行投诉时可使用的渠道及方式, 包括电话、电子邮箱或邮寄地址等联系方式。 ——管理人投诉渠道及方式:投资者向管理人进行投诉时可使用的渠道及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 箱或邮寄地址等联系方式。 ——行业协会投诉渠道及方式:投资者向行业协会进行投诉时可使用的渠道及方式,包括电话、电 子邮箱或邮寄地址等联系方式。 ——监管机构投诉渠道及方式:投资者向监管机构进行投诉时可使用的渠道及方式,包括电话、电 子邮箱或邮寄地址等联系方式。 5.7 信息披露 应以“购买产品后,我如何获取产品的信息”展示,应包含产品合同中约定的管理人进行信息披露 的内容、方式和频率。 5.8 其他信息 应以“我还需要知道哪些信息”展示,应至少包含下列要素: ——关联关系(销售机构与合同当事人的关联关系):如销售机构与管理人、托管人等合同当事人 存在关联关系,应进行相关披露。 ——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情况及其他信息查询方式及网址:列明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情况查询方式及网 址以及产品资料等投资者可查询的相关信息(如有)的查询方式、网址、客服电话。 ——其他信息(如有)。 5 JR/T 0215.2—2021 5.9 管理人免责声明 “管理人免责声明”中应披露管理人的免责内容,充分揭示风险。 6 JR/T 0215.2—2021 附 录 (规范性)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模板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模板示例如下: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 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重要提示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概括了本产品的主要条款及风险,本产品具体 信息以相关法律文件为准。本介绍所载全部内容仅供您作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您的直接投资 建议,亦非作为买卖、认购或申赎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及产品的邀请或保证。在您决定是否参 与本产品前,您应当先阅读产品合同(说明书),并重点关注本产品的主要风险。若您不了解 本产品或无法承受投资本产品伴随的风险,请您不要投资。 管理人应按照产品类别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基金行业协会进行证券期货资产管 理计划及相关产品的备案。 产品概要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资料发布 日期 产品简称(如有) 发售规模/产 品规模 交易币种 成立日期 存续期限 到期日期 (如有) 合同签署方式 购买起点 运作方式 管理人 销售机构 托管人(如有) 投资顾问 (如有) 投资经理及介绍 (如有) 业绩比较基准及 确定依据(如有) 这是什么样的产品? 7 JR/T 0215.2—2021 产品类型 产品的风险等级 (由低到高顺序为 R1、 R2、R3、R4、R5) 投资目标 我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购买本产品? 投资者类型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要求 (由低到高顺序为普 通投资者(Cl、C2、C3、 C4、C5)和专业投资者) 投资范围 1. 2. 3.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投资比例 1. 2. 3.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投资策略 1. 2. 3.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挂钩标的和收益结构(如有) 1. 2. 3.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产品的结构化安排是什么样的?(如有) 1. 2. 3.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管理人是否以自有资金参与产品?(如有) 1.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金额或比例: 2.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的收益分配和退出条件: 3.…… 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收益情况如何? 预警止损安排(如有) 8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JR/T 0215.2—2021 1.预警止损线: 2.预警安排: 3.止损安排: 4.……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产品的主要风险及可能带来的损失 1. 2. 3.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产品中需要特殊关注的风险(如有) 1.单一投资标的情况: 2.关联交易情况: 3.……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产品的收益分配安排 1. 2. 3.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产品的费用有哪些? 与产品销售/交易相关的费用有哪些? 1.认购费: 2.申购费: 3.赎回费: 4.转让费: 5.……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与产品运作相关的费用有哪些? 1.管理费: 2.托管费: 3.基金服务费: 4.业绩报酬(如有): 5.投资顾问费(如有): 6.应缴税费: 7.……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我应该如何购买和退出? 产品成立前我应该如何购买? 1.认购金额要求: 2.认购安排: 3.……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9 JR/T 0215.2—2021 产品的封闭及开放安排 1. 2. 3.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产品开放时我应该如何购买?(如有) 1.申购金额要求: 2.申购安排: 3.……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我何时可以退出产品? 1.开放期退出方式: 2.临时开放的退出方式: 3.可否转让及方式: 4.产品终止条款、条件(如自动终止条件): 5.……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购买产品的其他安排(如有) 1.冷静期安排 2.冷静期后回访安排 3.……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销售机构投诉渠道及 方式 管理人投诉渠道及 方式 行业协会投诉渠道 及方式 监管机构投诉渠道 及方式 购买产品后,我如何获取产品的信息? 详见产品合同或其他 法律文件××章×× 条。 1.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和频率: 2.…… 我还需要知道哪些信息? 关联关系(销售机构与合同当事人的关联关系) 1. 2. 3. 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情况及其他信息查询方式及网址 1.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情况查询方式及网址: 2.产品资料信息查询方式及网址: 其他信息(如有) 10 JR/T 0215.2—2021 管理人免责声明 11 JR/T 0215.2—2021 参 考 文 献 [1] GB/T 32319—2015 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 [2] GB/T 35964—2018 证券及相关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分类(CFI编码) [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4号), 2012年11月12日 [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30号),2016 年12月12日 [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151号),2018年10月22日 [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中国证监会公 告〔2018〕31号),2018年10月22日 [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58号 公布,中国证监会令第166号修订),2020年03月20日 [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5号《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9〕18号),2019年07月26日 [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20]71 号),2020年12月30日 [10]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中基协发〔2016〕7号文印发), 2016年04月15日 [11]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中基协发 〔2017〕4号文印发),2017年06月28日 [12]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文),2018年04月27日 [13]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有关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 计划及非上市结构性投资产品的手册,2019年01月01日 [14]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产品资料概要,2020年02月28日 [15]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适用于根据产品守则获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的广告宣传指 引,2013年04月01日 [16]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 2020年09月01日 [17]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集体投资计划互联网指引,2013年04月01日 [18]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网上分销及投资咨询平台指引,2019年07月06日 [19] 香港金融管理局.销售投资产品指引及通告,2011年08月01日 [20]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Council of EU.Regulation (EU) No 1286/2014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6 November 2014 on Key Information Documents for Packaged Retail and Insurance-based Investment Products(PRIIPs),2019年08月01日 [21] EC.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2014年6月12日 [22] EC.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2009年11 月17日 [23] EC.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s Directives,2011年07月01日 12 JR/T 0215.2—2021 [24] MAS.Financial Advisers Act,2020年07月30日 [25] MAS.Financial Advisers Act (Chapter 110) Notice on Information to Clients and Product Information Disclosure,2018年10月5日 [26] MAS.Financial Advisers Act (Chapter 110) Financial Advisers (Amendment) Regulations,2019年01月07日 [27] IMAS.Code of Best Practices in Advertising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 and Investment-Linked Life Insurance Policies of Investmen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 and Life Insurance Association,2006年08月30日 [28] OECD.White Paper on Governance of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2005年 13